股票證書與股東名冊差別

  • 開曼群島公司股票證書台灣驗證|Share Certificate 公證、Apostille 與 TRO London 驗證

    關於作者 林律師是常駐倫敦的英格蘭及威爾斯執業律師,受英國律師監管局(Solicitors Regulation Authority,SRA)監管,並已於英國外交、國協及發展事務部(FCDO)完成相關登記。 他曾於多間國際律師事務所及企業擔任法律顧問與公司內部律師,具備豐富的法律、文件認證及跨境實務經驗。 在 Ginkgo Advisory,每宗 Apostille 海牙認證及文件認證及跨境驗證個案均由林律師親自監督,確保整個流程具備一致性、準確度及端到端品質管理。 KH Lam, LLB, LLMGinkgo Advisory 法律顧問 開曼群島(Cayman Islands)公司辦理台灣銀行 KYC、投資、股權交易或融資相關事項時,收件機構可能要求提供 Share Certificate(股票證書、股份證書),核對證書所列的股東及股份資料。 如果您的股票證書已完成所需開曼公證及 Cayman Islands Apostille,Ginkgo Advisory 可在倫敦接收整套文件,安排必要的英國證明程序、約 2 個工作天 UK FCDO 紙本 Apostille,接續辦理 TRO London 加急驗證,完成後以國際快遞寄送台灣。 請先提供股票證書、全部附件、公證頁及 Apostille 的完整掃描檔,連同台灣收件機構的書面要求。我們會核對文件形式、簽署及核證資料,再安排正本寄送。 什麼是開曼公司 Share Certificate? Share Certificate 可譯為「股票證書」、「股份證書」或「股份證明書」,部分文件清單會直接稱為「股票」。對一般非上市開曼公司的記名股份而言,證書會列明特定持有人及其所涵蓋的股份資料。 股票證書由發行股份的公司出具。公司的註冊辦事處或公司服務提供者可協助準備或取得文件,但股票證書與 General Registry 簽發的公司註冊證書、公司存續證明書,出具來源及用途不同。 開曼《Companies Act》第 43 條規定,載明股東所持股份、並由具公司明示或默示授權的人士簽署的證書,可作為該股東對所列股份享有權利的證據。這並不表示任何印有公司名稱的股份資料表,都可以直接當作正式股票證書。開曼群島公司法第 43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