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英國律師主導的駐英國台北代表處文件證明支援服務
我們的英國律師可協助處理整個文件流程:
核實 · 律師認證 · 英國外交部 FCDO 海牙認證
駐英國台北代表處倫敦辦事處/愛丁堡辦事處文件驗證



關於作者
林律師是常駐倫敦的英格蘭及威爾斯執業律師,受英國律師監管局(Solicitors Regulation Authority,SRA)監管,並已於英國外交、國協及發展事務部(FCDO)完成相關登記。 他曾於多間國際律師事務所及企業擔任法律顧問與公司內部律師,具備豐富的法律、文件認證及跨境實務經驗。 在 Ginkgo Advisory,每宗 Apostille 海牙認證及文件認證及跨境驗證個案均由林律師親自監督,確保整個流程具備一致性、準確度及端到端品質管理。
KH Lam, LLB, LLM
Ginkgo Advisory 法律顧問
英國公司在台灣辦理銀行開戶、投資、分公司登記或商業交易時,收件機構可能要求提供 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(公司章程文件),用來核對公司成立時的相關資料及公司運作規則。
準備這套文件時,最重要的是確認 公司實際適用的完整版本:成立時的 Memorandum、目前的 Articles、可能適用的 Model Articles 或 Table A,以及後續修訂與支持資料。
Ginkgo Advisory 可協助審閱台灣收件要求、核對章程來源與版本,安排適用的 solicitor certification(英國律師文件證明)、FCDO 紙本 Apostille、駐外館處驗證及寄往台灣的國際快遞。
請先提供公司正式名稱、完整公司編號、手上的全部章程頁面及收件清單。如曾修訂章程、採用標準條款或公司成立年代較早,也請一併說明。
Memorandum 與 Articles 有何不同?
在英國現行公司設立制度中,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 是創始股東或擔保成員同意成立公司的法律聲明;Articles of Association 則是公司的書面運作規則。GOV.UK:公司成立所需文件
| 文件名稱 | 中文常用譯法 | 準備時的重點 |
|---|---|---|
| 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 | 公司組織大綱、組織備忘錄 | 成立時的創始成員聲明及文件來源 |
|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| 公司章程、組織章程 | 公司實際適用的治理與運作規則 |
| 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| 公司組織大綱及章程 | 清單是否要求兩份文件及完整附件 |
| Model Articles | 標準章程 | 適用類型、年代及是否被修改或排除 |
| Amended Articles | 修訂章程 | 修訂內容、生效資料與相關決議 |
本文主要說明英國有限公司,尤其是常見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。擔保有限公司、公眾有限公司或有特殊制度的公司,應依其法律形式確認文件內容。
LLP、有限合夥或境外公司在英國的營業據點,可能使用不同的組織文件。不能只因公司在英國有登記,就套用同一份章程清單。
為什麼新的 Memorandum 可能只有一頁?
現行制度下,Memorandum 的功能主要是記錄創始成員的成立聲明;公司網路註冊時,這份文件可在註冊程序中自動產生。官方指引也說明,公司完成註冊後,不能把這份 Memorandum 當成持續更新的資料表。GOV.UK: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
因此,一份篇幅短的 Memorandum,不代表整套章程資料已齊備。還應確認公司的 Articles 及其他適用條款。
| 文件情況 | 應如何核對 |
|---|---|
| Memorandum 只有一頁 | 確認是否為完整的成立聲明,另找 Articles |
| 上面列的是創始成員 | 不直接當作目前股東名單 |
| 文件顯示成立時舊名稱 | 以更名資料銜接現名 |
| 收件方要求「最新 Memorandum」 | 請對方確認是否要近期核證副本及現行 Articles |
| 只有成立代理商提供的文件包 | 分辨正式文件、表格、摘要及服務商封面 |
如果公司成立後換了股東,不應為了讓 Memorandum 看起來「最新」,自行把創始成員名字改成現任股東。當前持有資料應由相應文件證明。
Articles 通常包含哪些公司規則?
不同公司可以採用不同條款。以英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的標準章程為例,內容涵蓋董事權限及決策、股份與分配、股東決議及行政安排等事項。GOV.UK: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標準章程
| 章程事項 | 台灣收件審查可能希望了解 |
|---|---|
| 董事權限 | 公司業務由誰管理及如何授權 |
| 董事決策程序 | 會議、書面決定及相關要求 |
| 董事任免 | 任命與終止職務的規則 |
| 股份及股份類別 | 股份權利及適用限制 |
| 股份轉讓 | 轉讓程序及相關條件 |
| 股利與分配 | 決定與支付分配的規則 |
| 股東決策 | 會議、表決及代理安排 |
| 行政事項 | 通知、文件及其他運作安排 |
表中是閱讀方向,不表示每家公司都使用相同條款。客製章程、歷次修訂及適用法律,可能影響本案應核對的內容。
如果收件方要判斷某項交易能否進行,應提供完整相關條文與交易資料;單獨截取「董事權限」一段,可能無法回答整個問題。
公司使用 Model Articles,還需要提供自己的章程嗎?
應先確認該公司採用或依法適用的條款。英國《Companies Act 2006》第 20 條規定,成立時未登記 Articles,或已登記的 Articles 未排除或修改相關標準條款時,適用的 Model Articles 可在相應範圍內構成公司章程的一部分。英國《Companies Act 2006》第 20 條
這表示「查不到一份完整、印有公司名稱的章程 PDF」,不一定代表公司沒有章程。應核對成立資料、標準條款適用情況及後續修訂。
| 採用方式 | 建議整理的文件 |
|---|---|
| 完整使用 Model Articles | 採用依據及適用標準條款版本 |
| 使用 Model Articles 並修改部分條文 | 標準條款、修改條文及相關依據 |
| 完整客製 Articles | 正式採用的完整版本及後續修訂 |
| 後來改用新章程 | 採用決議、現行文本及相關紀錄 |
| 暫不清楚適用方式 | 成立資料、公司保存文件及申報歷史 |
請勿直接下載今天的通用範本,加上公司名稱便當成該公司的正式章程。需要說明範本與該公司的關係時,應以可核對的公司資料支持。
如果核證附件包含標準條款,核證文字也應清楚說明附件是什麼、為何與該公司相關,以及實際核對了哪些資料。
Model Articles 有不同年代的版本嗎?
有。Companies House 的官方資料區分不同公司類型,也列有 2013 年修訂前後的標準章程。適用版本需結合公司成立日期與後續採用或修訂情況判斷。Companies House:Model Articles 版本
| 核對項目 | 主要問題 |
|---|---|
| 公司法律形式 | 股份有限公司、擔保有限公司或公眾有限公司? |
| 成立日期 | 成立當時有哪些適用標準條款? |
| 成立申報 | 有無自訂條款、排除或修改標準條款? |
| 後續決議 | 是否正式採用過新版本? |
| 送件文本 | 是否包含所有仍適用的條款? |
政府網站上的較新版本,不會僅因發佈日期較新,就自動取代所有公司原來適用的章程。請先確認該公司的實際採用情況。
舊公司使用 Table A,應準備什麼?
Table A 是英國較早公司法制度下股份有限公司的標準章程格式。Companies House 說明,採用 Table A 的公司成立時可能不必另行提交完整 Articles,而應參照當時適用的 Table A 版本。Companies House:Table A 與歷史章程
| 手上資料 | 還應核對 |
|---|---|
| 文件只寫採用 Table A | 引用的法規、年代及版本 |
| 只列幾條修改條文 | 其餘哪些 Table A 條款仍適用 |
| 章程引用舊公司名稱 | 更名資料及公司編號是否一致 |
| 公司後來重訂章程 | 舊條款是否仍有需要交代的部分 |
| 影像模糊或缺頁 | 是否能取得較清晰的正式副本 |
整理歷史章程時,請保留引用文字與修訂關係。不能因為 Table A 看起來年代久遠,就用現代 Model Articles 直接代換。
如果收件機構要求「完整章程」,可先提供目錄與適用依據,確認是否要把被引用的標準條款一併核證及翻譯。
2009 年以前的 Memorandum 是否仍可能影響現行章程?
舊制度的 Memorandum 可能包含較多組織條款。《Companies Act 2006》第 28 條對既有公司的部分 Memorandum 條款設有過渡安排,將不屬新式 Memorandum 性質的條款視為 Articles 的條款。英國《Companies Act 2006》第 28 條
因此,審閱較早成立的公司時,不能只因現行 Memorandum 功能較簡單,就把整份舊 Memorandum 忽略。應連同後續修訂核對。
| 歷史資料 | 核對方向 |
|---|---|
| 舊 Memorandum 的公司目的條款 | 是否仍相關,或其後曾正式修改 |
| 舊制組織規定 | 是否依過渡安排成為章程條款 |
| 後續修訂決議 | 修改、排除或保留了哪些內容 |
| 重訂的完整 Articles | 是否已處理相關舊條款 |
如台灣收件方要確認公司目的或特定交易權限,可先提供涉及的完整條文,必要時另行安排針對本案的法律解讀。
如何確認手上的是現行章程?
建議把公司保存的正式文本、Companies House 申報歷史及相關採用或修訂文件放在一起核對。文件名稱含「Latest」或 PDF 儲存日期較新,並不足以單獨證明其法律版本。
| 資料 | 核對重點 |
|---|---|
| 成立時章程 | 最初採用的規則及標準條款關係 |
| 修訂決議 | 修改事項、日期與所附章程 |
| 重訂或整合版本 | 是否完整反映有關修訂 |
| Companies House 紀錄 | 可見申報文件與日期 |
| 公司保存的正式文件 | 是否有尚待反映或需要解釋的資料 |
| 公司確認或專業查核 | 需要證明現行效力時,確認依據及範圍 |
英國政府就公司章程變更列有決議、新章程及適用申報資料的要求,這些資料可協助核對版本關係。GOV.UK:公司章程變更
「這是登記檔案中某份文件的副本」與「這是截至指定日期完整有效的章程」,是不同的證明內容。台灣要求後者時,應先確認需要的查核及支持資料。
Amended、Restated 與 Consolidated Articles 如何理解?
這些名稱可協助辨認文件用途,但仍應閱讀正文及相關採用資料。
| 文件名稱 | 閱讀重點 |
|---|---|
| Amended Articles | 是完整修訂文本,還是只列修改部分? |
| Restated Articles | 是否作為整套重訂章程正式採用? |
| Consolidated Articles | 是否整合相關修訂,以及由誰確認? |
| Special Resolution | 批准了哪些變更,附件是否完整? |
| Marked-up/Redline Version | 是否只是修訂對照稿,另有正式版本? |
請保留正式版本及支持文件,將草稿與修訂對照稿分清楚。如果收件方只需已採用的完整文本,可先確認哪些支持資料需一併送件。
文件驗證代辦不會自行完成公司內部的章程採用或修訂程序。如本案還需要修改章程,應先完成相應公司程序,再處理正式文件的核證及驗證。
章程可以代替董事、股東或存續證明嗎?
章程主要規範公司如何運作。要確認目前有哪些董事、誰持有股份,以及公司近期狀態,應另外核對對應資料。
| 收件方要確認的事項 | 可先準備的資料 |
|---|---|
| 公司成立身分 | 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|
| 公司運作及決策規則 | 現行適用的 Articles 及相關條款 |
| 成立時的創始成員聲明 | 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 |
| 公司近期狀態 | 按要求取得的官方公司證明 |
| 現任董事 | 適當任職或登記資料 |
| 目前股東及持股 | 成員、股東或相應持有資料 |
| 最終控制關係 | 收件方要求的持有與控制證明 |
| 本次開戶或簽約授權 | 決議、授權書及代表資格資料 |
章程中的股份權利條文,與誰在今天持有多少股份,也應分開理解。歷史文件列有某人的姓名,不等於已證明其目前身分。
銀行為什麼可能同時要求章程與董事會決議?
章程協助核對公司決策與授權規則;董事會決議或其他授權文件,則用來說明本次具體事項的批准安排。
例如,公司在台灣申請帳戶時,可先整理章程中相關決策條文、現任董事資料、開戶決議與銀行表格,讓收件方核對文件之間的關係。
| 文件 | 與本次申請的關係 |
|---|---|
| 章程 | 決策、授權及其他相關規則 |
| 董事資料 | 參與決策及簽署的人士身分 |
| 開戶決議 | 本次銀行、帳戶及獲授權人士 |
| 授權書 | 被授權人的行為範圍與條件 |
| 銀行指定表格 | 簽署方式與銀行內部要求 |
若涉及單一董事、特殊法定人數、利益衝突或特別股東批准,應連同實際章程與決策資料核對。不能只因某人是董事,就推定任何簽署方式均符合本案要求。
英國公司章程在台灣有哪些用途?
章程可能出現在以下事項的文件清單中:
- 台灣銀行或 OBU 開戶。
- 銀行 KYC 及公司資料更新。
- 英國法人投資台灣的相關申請。
- 外國公司分公司或辦事處相關程序。
- 法人股東及公司治理資料審查。
- 融資、股權交易與商業合約。
- 律師、會計師或交易相對人的盡職調查。
請先向台灣收件方確認:要 Memorandum、Articles 或兩者;要全文或接受特定摘錄;是否需要現行版本確認、中文翻譯、館處驗證,以及多少套正式文件。
如果收件清單只寫「M&A」,請確認它指的是 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。這個縮寫在其他商業情境也可能指併購,應以本案清單為準。
如何取得 Companies House 章程副本?
可先核對公司登記資料中的成立文件、Articles 與修訂申報,再按需要取得登記文件的核證副本。Companies House 提供登記文件核證副本服務,可透過公司查詢服務的「More」分頁或聯絡中心訂購。Companies House:訂購核證文件
| 訂購前確認事項 | 主要目的 |
|---|---|
| 公司名稱與完整編號 | 避免取得相似名稱的另一家公司文件 |
| 文件種類及申報日期 | 指明成立文件、章程或相關決議 |
| 全文與附件範圍 | 確認是否涵蓋需要的完整文本 |
| 標準條款適用情況 | 處理未在個別申報檔案中完整列出的內容 |
| 核證與簽署形式 | 符合預定合法化方式 |
| 份數及寄送地址 | 配合多家機構留存及後續處理 |
Companies House 核證的是相應登記文件副本,並不因此成為制定該公司章程的機關。公司章程的採用、修訂與適用情況,仍應按公司資料及法律要求核對。
如果台灣收件方指定「最新章程」,訂購時不要只寫「incorporation documents」便假設已涵蓋後續修訂。應先明確列出所需文件。
官方核證副本、公司副本與律師核證如何選擇?
Companies House 指引說明,供 FCDO 合法化使用的公司登記文件,須具備適用的官方原始簽名;可透過訂購相應核證文件取得官方人員的親筆簽署。Companies House:文件合法化簽署要求
| 文件形式 | 送件前應確認 |
|---|---|
| Companies House 官方核證副本 | 所核證的文件、頁數及官方簽署 |
| 公司保存的正式章程 | 來源、採用依據及現行版本情況 |
| 公司負責人確認的副本 | 確認內容、代表資格及後續核證要求 |
| 律師核證副本 | 核對依據與證明範圍 |
| Notary Public 公證文件 | 是否為指定方式及所需查驗內容 |
| 網頁下載檔或掃描檔 | 可供初步審閱,但另確認正式送件形式 |
符合條件的官方簽署文件,可以評估直接 FCDO 合法化方式;使用律師或公證人核證路線時,則須確認文件來源、核證文字及收件條件。
公司需要證明「截至某日,附件是完整有效的章程」時,應先確認誰能出具這項確認,以及需要哪些查核。一般副本相符證明未必涵蓋這個問題。
英國律師文件證明與 Notary Public 公證如何安排?
Ginkgo Advisory 提供 solicitor certification(英國律師文件證明)。如台灣收件機構或館處指定 Notary Public 公證,可先確認要求,再協調適當安排。
| 需要證明的內容 | 應確認的工作 |
|---|---|
| 副本與來源文件相符 | 比對哪份正式文件及全部頁面 |
| 文件來源或真實性 | 向何機關或依哪些資料核實 |
| 章程現行版本 | 核對採用、修訂及公司保存資料 |
| 公司聲明的簽名 | 簽署人身分、代表資格及見證方式 |
| 多份附件的關係 | 逐份列明文件名稱、日期及範圍 |
核證文字應反映實際完成的工作。若只核對副本,不應把證明範圍擴充為已確認所有條款效力或任何交易均有效。
FCDO 指引也建議先向收件方確認需要原件或核證副本,以及是否指定由律師或公證人簽署。GOV.UK:合法化前的文件要求
章程有很多頁,可以只核證封面或簽名頁嗎?
應先看收件方要求的文件範圍。若要求整套章程,封面或最後一頁通常無法讓審查人員閱讀完整規則,應準備正文及適用附件。
| 頁面或附件 | 核對重點 |
|---|---|
| 文件封面 | 公司名稱、版本及文件名稱 |
| 目錄與正文 | 頁數、條號及交叉引用是否完整 |
| 引用的標準條款 | 是否須連同 Model Articles 或 Table A 提供 |
| 修訂決議及附件 | 是否與現行文本相互對應 |
| 核證頁 | 清楚識別所涵蓋文件及範圍 |
| Apostille 與館處驗證頁 | 與整套核證文件連結完整 |
初步審閱可使用清晰 PDF,但請保留全部頁面。若只拍照,應包含頁面邊緣、背面有字或印章的部分,以及完整附件。
正式核證後,請維持裝訂、封印及頁面順序。新增或刪除頁面前,應先確認是否需要重新處理相關證明。
台灣只需要部分條文,可以提供章程摘錄嗎?
可以先詢問收件方是否接受摘錄,以及摘錄須涵蓋哪些條文與上下文。應清楚標示它是 Extract(摘錄),並保留來源文件名稱、版本及條號。
| 收件需要 | 先確認 |
|---|---|
| 董事權限條文 | 是否還需定義、限制或決策條款 |
| 股份權利條文 | 是否有其他類別權利及相關附件 |
| 授權或簽署規則 | 是否與本次決議及代表資格一致 |
| 全文中文翻譯成本考量 | 是否接受英文全文搭配指定部分譯文 |
摘錄核證應忠實說明範圍。不能只因附件較短,就把它稱作「完整章程」,也不宜省略會改變條文意思的限制或交叉引用。
若收件方要求全文,應按全文準備,再依頁數安排核證、翻譯及報價。
FCDO Apostille 與駐外館處驗證有何作用?
FCDO 合法化主要核對適用的簽名、印章或印鑑,符合條件後附上 Apostille。它不會將一份草稿變成已採用的章程,也不會替附件補上缺少的條款。GOV.UK:文件合法化程序
| 階段 | 核對重點 |
|---|---|
| 章程資料整理 | 正確公司、版本、條款及附件 |
| 官方或適用專業核證 | 文件來源、簽署及證明範圍 |
| FCDO Apostille | 所證明的簽名或印章與文件對應 |
| 駐外館處驗證 | 台灣用途所要求的文件程序 |
| 台灣收件審查 | 本次申請的內容、日期及整套資料 |
如果台灣收件清單要求館處驗證,完成 Apostille 後仍須辦理相應程序。文件完成驗證後,收件機構仍會按本次申請用途審查。
因此,應先把版本與內容確認好,再安排核證與合法化。驗證完成不代表本次投資、開戶或交易已獲批准。
應使用紙本 Apostille 還是 e-Apostille?
本項台灣文件服務按館處要求安排 paper Apostille(紙本 Apostille)。倫敦代表處商業文件指引要求紙本形式;正式送件前應核對本案所用版本。TRO London:商業文件驗證指引
| 現有文件 | 下一步應確認 |
|---|---|
| 尚未核證的完整章程 | 採用何種核證及紙本合法化方式 |
| 已有紙本 Apostille | 核證文字、附件與頁數是否完整 |
| 已有 e-Apostille | 是否需另行準備紙本程序 |
| 只有驗證頁掃描檔 | 補齊全部章程與正式紙本情況 |
列印 e-Apostille 不等於取得紙本 Apostille。如手上已完成電子程序,可先提供整套檔案,確認本次需要補辦的範圍。
應送 TRO London 還是愛丁堡辦事處?
英國公司文件涉及 **TRO London(駐英國台北代表處)及駐英國代表處愛丁堡辦事處(Edinburgh Office)**的受理分工。應先核對文件來源與館處要求,再決定送件方式。駐英國台北代表處:領務轄區資訊
| 提供的資料 | 確認目的 |
|---|---|
| 公司註冊地區 | 了解英格蘭及威爾斯、蘇格蘭或北愛爾蘭等背景 |
| 章程及相關核證頁 | 確認文件製成、來源與簽署情況 |
| 核證人資料 | 核對適用的受理安排 |
| 申請人所在地 | 安排簽署、授權及正本寄送 |
| 台灣收件清單 | 確認本次驗證用途及特殊要求 |
涉及蘇格蘭或英格蘭北部等地區時,應先確認受理館處。把文件寄到倫敦代辦地址,並不會自行決定管轄。
由愛丁堡辦事處受理的個案,應使用該辦事處適用的表格及商業文件程序。愛丁堡辦事處:商業文件指引
FCDO 紙本 Apostille 加急約需多久?
文件齊備、必要核證完成並符合受理條件後,Ginkgo Advisory 的 FCDO 紙本 Apostille 加急服務階段通常約需 2 個工作天。
這是該服務階段的估計,不包括章程版本查核、Companies House 文件取得、公司修訂程序、前置核證、館處驗證、翻譯及國際快遞。
如需進一步確認簽名、印章或附件,實際時間可能延長。請提供最晚收件日,以便評估每一階段的安排。
英國公司章程台灣驗證:九個辦理步驟
第一步:確認台灣收件要求
提供銀行、投資承辦人或交易相對人的清單,確認需要 Memorandum、Articles 或兩者,以及全文、摘錄、翻譯、份數與截止日。
第二步:核對公司與章程來源
提供正式公司名稱、完整編號、成立日期與全部章程檔案。分辨成立文件、標準條款、正式修訂版本及草稿。
第三步:整理現行適用版本
核對採用資料、修訂決議及相關紀錄。涉及 Model Articles、Table A 或舊 Memorandum 時,確認仍適用的條款及附件範圍。
第四步:確認館處及取得正式文件
按文件來源與核證方式確認受理館處,取得所需官方副本或公司正式文本。先確認台灣要求的版本證明內容及正式送件形式。
第五步:完成適用的前置核證
採用律師或公證人方式時,依本案要求完成來源核實、比對或簽名證明。合適的官方簽署文件則按其可受理方式處理,並核對全部附件。
第六步:辦理 FCDO 紙本 Apostille
提交符合要求的文件,完成後核對核證頁、紙本 Apostille 與章程頁面。若有補正需求,先確認處理範圍,再繼續送館。
第七步:備妥館處申請與授權
準備適用申請表、公司及申請人資料、正本與影本。委託代理人時,完成 Letter of Authorization 及館處要求的簽名證明。
第八步:遞交並完成館處驗證
按確認的館處及方式送件,配合必要補充資料並安排領件。有加急需求時,先確認當時服務及本案條件。
第九步:核對完成文件並寄往台灣
核對章程、標準條款、決議等適用附件,以及所有核證與驗證頁,保留完整掃描檔,再以國際快遞寄至台灣指定地址。
TRO 商業文件申請需要準備什麼?
以下清單可供事前整理;實際表格、正本、影本及簽署要求,應依受理館處與個案確認。
| 準備項目 | 核對重點 |
|---|---|
| 文件驗證申請表 | 完整資料、日期及要求的親筆簽名 |
| 待驗證章程 | 已確認的版本及完整頁面 |
| 適用標準條款與修訂附件 | 與章程來源及現行版本關係清楚 |
| 核證頁與紙本 Apostille | 與所涵蓋文件對應 |
| 整套文件影本 | 與正式送件版本一致 |
| 公司登記資料 | 正式名稱、完整編號及適用登記證明 |
| 申請人身分資料 | 按要求提供有效護照或其他證明 |
| 代表資格資料 | 依申請人角色提供任職或授權依據 |
| 其他簽署人資料 | 依公司聲明及代理授權安排準備 |
| 代理授權書 | 適用格式、正本、影本及所需簽名證明 |
| 代理人或代理公司資料 | 依委託方式準備識別及登記資料 |
| 費用與領件安排 | 付款、代理領件或回郵方式 |
倫敦代表處的商業文件指引列有公司、申請人及代理授權等要求。各簽署人的身分與代表關係,應能在整套資料中對照。TRO London:商業文件申請資料
若公司另附一份確認章程版本的聲明,請一併說明誰簽署、以何種資格簽署,以及需要的見證或核證方式。
公司代表在台灣,可以委託英國代辦嗎?
可以先提供完整檔案、收件清單及代表人所在地,確認適用的代理安排。公司代表仍須配合完成必要申請、身分資料及授權。
| 安排事項 | 事前應確認 |
|---|---|
| 公司文件取得 | 正式文本由誰提供及寄送 |
| 章程版本確認 | 是否另需公司確認或查核資料 |
| 表格與授權簽署 | 簽署人、代表資格及正本要求 |
| 簽名證明 | 個案接受的見證或核證方式 |
| 寄件與領件 | 各段地址、代理範圍及追蹤資料 |
如希望遠端處理適用的簽署事項,應先確認接受方式。掃描檔審閱不會自動取代館處要求的親筆簽名及紙本正本。
文件驗證的代辦授權,與代表公司開戶或簽約的商業授權不同,應按用途分別準備。
英國公司章程需要中文翻譯嗎?
請先詢問台灣收件機構是否接受英文,以及需要全文翻譯、部分條文譯文或翻譯證明。章程可能篇幅較長,翻譯範圍應在報價與核證前確認。
| 英文用語 | 中文翻譯與核對重點 |
|---|---|
| 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 | 公司組織大綱、組織備忘錄 |
|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| 公司章程、組織章程 |
| Model Articles | 標準章程,保留類型及版本 |
| Table A | Table A 標準章程,保留引用法規與年代 |
| Subscriber | 創始認購人或創始成員,依原文理解 |
| Member | 成員;是否譯為股東須配合公司形式 |
| Objects | 公司目的或宗旨,按條文內容翻譯 |
| Quorum | 法定人數,保留實際門檻及例外 |
| Ordinary Resolution | 普通決議 |
| Special Resolution | 特別決議 |
| Restated Articles | 重訂章程,按採用資料確認 |
| Extract | 摘錄,清楚標示範圍 |
翻譯時應保留條號、定義、附件與交叉引用;例如「依第 12 條辦理」不能因頁面重新排版而失去對應。
Member、Shareholder、Subscriber 不一定在每個情境都代表同一身分。歷史姓名、舊公司名稱及成立日期應忠實保留,再以支持文件說明現況。
若要翻譯完整驗證文件包,請確認是否包含核證頁、Apostille、館處驗證、修訂決議與標準條款。中譯本本身需要何種證明,也應事前核對。
章程日期很舊,是否需要重新製作?
章程是否仍適用,與文件副本是否近期核證,是不同問題。不要只因採用日期較早,就重新打字、改日期或替換條款。
| 日期或要求 | 需要確認 |
|---|---|
| 成立日期 | 原始公司身分與初始文件背景 |
| 章程採用或修訂日期 | 該版本的形成與適用資料 |
| 官方副本核證日期 | 本次副本出具時間 |
| 律師或公證人核證日期 | 本次證明完成時間 |
| Apostille 與館處日期 | 後續合法化及驗證時間 |
| 「三個月內文件」要求 | 指近期核證、現行版本確認或其他公司證書? |
例如,一份多年前採用、此後未變更的章程,可能仍是應核對的版本;收件方若要求近期證明,可先確認如何證明其現行適用情況。
新的 Apostille 不會把過時文本變成現行章程。相反地,舊採用日期也不會單獨證明文本已失效。應按公司紀錄與收件要求處理。
常見補件原因與處理方式
| 情況 | 建議先確認 |
|---|---|
| 只提供 Memorandum,缺少 Articles | 補充公司適用的運作條款 |
| 直接下載通用 Model Articles | 核對與本公司的採用關係及版本 |
| 只提供修改條文 | 補齊仍適用的原條款或標準條款 |
| 舊公司缺少 Table A | 確認引用版本及所需附件 |
| 忽略舊 Memorandum 的組織條款 | 核對過渡安排及後續修訂 |
| 使用草稿或修訂對照稿 | 取得正式採用版本 |
| 證明只涵蓋副本,卻要求現行章程 | 確認額外查核及公司支持資料 |
| 名稱與申請資料不一致 | 補充更名證明或修正表格 |
| 缺頁、跳號或附件不完整 | 取得完整正式檔案 |
| 文件需紙本但辦成 e-Apostille | 確認相應紙本程序 |
| 未確認受理館處 | 核對文件來源與倫敦或愛丁堡安排 |
| 授權與申請人身分不一致 | 整理代表資格及簽署資料 |
| 譯文遺漏限制或條文引用 | 對照完整原文修正 |
發現差異時,先查明正確文件及出具來源,再決定補件範圍。已完成證明的文件如需修改,應先確認是否需要重新核證或驗證。
辦理時間與費用如何估計?
總時間取決於版本確認、文件取得、適用核證、FCDO、館處、翻譯及寄送安排。涉及歷史章程或多次修訂時,應先整理完整資料。
| 階段 | 影響費用及時間的因素 |
|---|---|
| 版本與附件核對 | 是否有標準條款、歷史文件或修訂待釐清 |
| 正式文件取得 | 官方副本種類、份數及寄送方式 |
| 適用核證 | 比對、來源查驗、公司聲明或指定公證 |
| FCDO 紙本 Apostille | 文件數量、簽署查核與服務安排 |
| 館處驗證 | 受理方式、申請完整性及當時進度 |
| 翻譯 | 全文或摘錄、頁數及證明範圍 |
| 國際快遞 | 寄件地址、收件地與所需份數 |
Ginkgo Advisory 可根據完整檔案、台灣要求及截止日確認服務範圍並提供報價。適用項目可包括文件取得、核證、公證、Apostille、館處、代理、翻譯及快遞。
FCDO 紙本 Apostille 加急通常約 2 個工作天,僅指文件符合條件後的該服務階段。館處及快遞時間應另行估計,不能直接視為兩天內寄抵台灣。
Memorandum、Articles 與決議可以合併辦理嗎?
可以先把所需文件列成清單,確認每份文件的用途、前置核證及所需份數。即使放在同一個 PDF 中,也應清楚識別各份文件。
| 文件組合 | 事前應確認 |
|---|---|
| Memorandum 與 Articles | 收件方是否要求兩者,以及核證範圍 |
| Articles 與標準條款 | 如何說明引用或適用關係 |
| 章程與修訂決議 | 哪些附件須一起驗證 |
| 官方文件與公司聲明 | 是否使用不同的前置證明方式 |
| 多家銀行各自留存 | 是否需要多套正式版本 |
英國政府建議先向收件方確認,需要一組文件共用 Apostille,還是每份文件分別辦理。實際裝訂及送館安排,也須符合相關受理要求。GOV.UK:多份文件的 Apostille 要求
不要只按頁數推定可共用一份證明。自行影印已完成的文件,也不等同另有一套相同形式的正式驗證版本。
常見問題
1. UK 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中文是什麼?
通常可稱為「英國公司組織大綱及章程」。Memorandum 與 Articles 的功能不同,翻譯時應保留英文名稱,並按實際文件及收件要求處理。
2. Memorandum 只有一頁,是否不完整?
未必。現行制度下的 Memorandum 主要記錄創始成員的成立聲明,篇幅可能很短;仍應另行確認公司的 Articles 及適用附件。
3. 公司使用 Model Articles,可以直接下載範本送件嗎?
應先確認適用版本、公司類型及有無修改。通用範本本身未必能充分說明該公司的完整章程,需連同採用依據核對。
4. 查冊沒有完整 Articles,是不是公司沒有章程?
不能直接這樣判斷。可能涉及標準條款的適用,或歷史 Table A 安排;應核對成立資料、公司保存文件及後續修訂。
5. 舊 Memorandum 或 Table A 還需要提供嗎?
應視公司實際適用條款而定。歷史文件可能仍與現行章程有關,需連同修訂紀錄確認,不能直接換成較新的通用範本。
6. Companies House 核證副本能證明是現行完整章程嗎?
應閱讀核證範圍。登記文件副本證明與現行版本確認是不同需求;後者可能需要額外核對修訂、採用及公司保存資料。
7. 章程可以代替股東名單或開戶決議嗎?
不能直接視為相同文件。章程規定公司如何運作;目前持有資料及本次開戶授權,應以相應紀錄、決議或授權文件支持。
8. 章程一定要先經 Notary Public 公證嗎?
不一定。應依官方簽署、可接受核證形式及收件要求決定。Ginkgo Advisory 提供英國律師文件證明;如指定 Notary Public,會先確認並協調安排。
9. 章程很多頁,可以共用一份 Apostille 嗎?
需先確認完整文件組合、核證方式,以及 FCDO、館處與台灣收件方的要求。不能只按總頁數或合併成單一 PDF 判斷。
10. 可以人在台灣委託代辦,完成後寄回台灣嗎?
可以先提供完整檔案及收件清單,確認版本、核證與代理安排。Ginkgo Advisory 可協助適用英國程序、館處申請及國際快遞;公司代表仍須配合完成必要資料與授權。
辦理英國公司章程台灣驗證
需要將 UK 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用於台灣銀行、OBU、投資或商業交易?Ginkgo Advisory 可協助核對章程版本、完整附件與台灣要求,安排適用核證、FCDO 紙本 Apostille、館處驗證及國際快遞。
請先提供:
- 公司正式名稱、完整公司編號、成立日期及註冊地區。
- Memorandum、Articles 及全部附件的完整檔案。
- Model Articles、Table A 或其他引用條款的已知資料。
- 相關修訂決議、重訂文本及更名文件,如適用。
- 現有核證、Apostille 及其他已完成的證明資料。
- 台灣收件清單、所需份數、翻譯範圍及截止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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