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國公司章程台灣驗證|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、Apostille 與 TRO

我們的英國律師可協助處理整個文件流程:

核實 · 律師認證 · 英國外交部 FCDO 海牙認證
駐英國台北代表處倫敦辦事處/愛丁堡辦事處文件驗證

關於作者

林律師是常駐倫敦的英格蘭及威爾斯執業律師,受英國律師監管局(Solicitors Regulation Authority,SRA)監管,並已於英國外交、國協及發展事務部(FCDO)完成相關登記。 他曾於多間國際律師事務所及企業擔任法律顧問與公司內部律師,具備豐富的法律、文件認證及跨境實務經驗。 在 Ginkgo Advisory,每宗 Apostille 海牙認證及文件認證及跨境驗證個案均由林律師親自監督,確保整個流程具備一致性、準確度及端到端品質管理。

KH Lam, LLB, LLM
Ginkgo Advisory 法律顧問

英國公司在台灣辦理銀行開戶、投資、分公司登記或商業交易時,收件機構可能要求提供 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(公司章程文件),用來核對公司成立時的相關資料及公司運作規則。

準備這套文件時,最重要的是確認 公司實際適用的完整版本:成立時的 Memorandum、目前的 Articles、可能適用的 Model Articles 或 Table A,以及後續修訂與支持資料。

Ginkgo Advisory 可協助審閱台灣收件要求、核對章程來源與版本,安排適用的 solicitor certification(英國律師文件證明)FCDO 紙本 Apostille、駐外館處驗證及寄往台灣的國際快遞。

請先提供公司正式名稱、完整公司編號、手上的全部章程頁面及收件清單。如曾修訂章程、採用標準條款或公司成立年代較早,也請一併說明。

Memorandum 與 Articles 有何不同?

在英國現行公司設立制度中,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 是創始股東或擔保成員同意成立公司的法律聲明;Articles of Association 則是公司的書面運作規則。GOV.UK:公司成立所需文件

文件名稱中文常用譯法準備時的重點
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公司組織大綱、組織備忘錄成立時的創始成員聲明及文件來源
Articles of Association公司章程、組織章程公司實際適用的治理與運作規則
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公司組織大綱及章程清單是否要求兩份文件及完整附件
Model Articles標準章程適用類型、年代及是否被修改或排除
Amended Articles修訂章程修訂內容、生效資料與相關決議

本文主要說明英國有限公司,尤其是常見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。擔保有限公司、公眾有限公司或有特殊制度的公司,應依其法律形式確認文件內容。

LLP、有限合夥或境外公司在英國的營業據點,可能使用不同的組織文件。不能只因公司在英國有登記,就套用同一份章程清單。

為什麼新的 Memorandum 可能只有一頁?

現行制度下,Memorandum 的功能主要是記錄創始成員的成立聲明;公司網路註冊時,這份文件可在註冊程序中自動產生。官方指引也說明,公司完成註冊後,不能把這份 Memorandum 當成持續更新的資料表。GOV.UK: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

因此,一份篇幅短的 Memorandum,不代表整套章程資料已齊備。還應確認公司的 Articles 及其他適用條款。

文件情況應如何核對
Memorandum 只有一頁確認是否為完整的成立聲明,另找 Articles
上面列的是創始成員不直接當作目前股東名單
文件顯示成立時舊名稱以更名資料銜接現名
收件方要求「最新 Memorandum」請對方確認是否要近期核證副本及現行 Articles
只有成立代理商提供的文件包分辨正式文件、表格、摘要及服務商封面

如果公司成立後換了股東,不應為了讓 Memorandum 看起來「最新」,自行把創始成員名字改成現任股東。當前持有資料應由相應文件證明。

Articles 通常包含哪些公司規則?

不同公司可以採用不同條款。以英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的標準章程為例,內容涵蓋董事權限及決策、股份與分配、股東決議及行政安排等事項。GOV.UK: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標準章程

章程事項台灣收件審查可能希望了解
董事權限公司業務由誰管理及如何授權
董事決策程序會議、書面決定及相關要求
董事任免任命與終止職務的規則
股份及股份類別股份權利及適用限制
股份轉讓轉讓程序及相關條件
股利與分配決定與支付分配的規則
股東決策會議、表決及代理安排
行政事項通知、文件及其他運作安排

表中是閱讀方向,不表示每家公司都使用相同條款。客製章程、歷次修訂及適用法律,可能影響本案應核對的內容。

如果收件方要判斷某項交易能否進行,應提供完整相關條文與交易資料;單獨截取「董事權限」一段,可能無法回答整個問題。

公司使用 Model Articles,還需要提供自己的章程嗎?

應先確認該公司採用或依法適用的條款。英國《Companies Act 2006》第 20 條規定,成立時未登記 Articles,或已登記的 Articles 未排除或修改相關標準條款時,適用的 Model Articles 可在相應範圍內構成公司章程的一部分。英國《Companies Act 2006》第 20 條

這表示「查不到一份完整、印有公司名稱的章程 PDF」,不一定代表公司沒有章程。應核對成立資料、標準條款適用情況及後續修訂。

採用方式建議整理的文件
完整使用 Model Articles採用依據及適用標準條款版本
使用 Model Articles 並修改部分條文標準條款、修改條文及相關依據
完整客製 Articles正式採用的完整版本及後續修訂
後來改用新章程採用決議、現行文本及相關紀錄
暫不清楚適用方式成立資料、公司保存文件及申報歷史

請勿直接下載今天的通用範本,加上公司名稱便當成該公司的正式章程。需要說明範本與該公司的關係時,應以可核對的公司資料支持。

如果核證附件包含標準條款,核證文字也應清楚說明附件是什麼、為何與該公司相關,以及實際核對了哪些資料。

Model Articles 有不同年代的版本嗎?

有。Companies House 的官方資料區分不同公司類型,也列有 2013 年修訂前後的標準章程。適用版本需結合公司成立日期與後續採用或修訂情況判斷。Companies House:Model Articles 版本

核對項目主要問題
公司法律形式股份有限公司、擔保有限公司或公眾有限公司?
成立日期成立當時有哪些適用標準條款?
成立申報有無自訂條款、排除或修改標準條款?
後續決議是否正式採用過新版本?
送件文本是否包含所有仍適用的條款?

政府網站上的較新版本,不會僅因發佈日期較新,就自動取代所有公司原來適用的章程。請先確認該公司的實際採用情況。

舊公司使用 Table A,應準備什麼?

Table A 是英國較早公司法制度下股份有限公司的標準章程格式。Companies House 說明,採用 Table A 的公司成立時可能不必另行提交完整 Articles,而應參照當時適用的 Table A 版本。Companies House:Table A 與歷史章程

手上資料還應核對
文件只寫採用 Table A引用的法規、年代及版本
只列幾條修改條文其餘哪些 Table A 條款仍適用
章程引用舊公司名稱更名資料及公司編號是否一致
公司後來重訂章程舊條款是否仍有需要交代的部分
影像模糊或缺頁是否能取得較清晰的正式副本

整理歷史章程時,請保留引用文字與修訂關係。不能因為 Table A 看起來年代久遠,就用現代 Model Articles 直接代換。

如果收件機構要求「完整章程」,可先提供目錄與適用依據,確認是否要把被引用的標準條款一併核證及翻譯。

2009 年以前的 Memorandum 是否仍可能影響現行章程?

舊制度的 Memorandum 可能包含較多組織條款。《Companies Act 2006》第 28 條對既有公司的部分 Memorandum 條款設有過渡安排,將不屬新式 Memorandum 性質的條款視為 Articles 的條款。英國《Companies Act 2006》第 28 條

因此,審閱較早成立的公司時,不能只因現行 Memorandum 功能較簡單,就把整份舊 Memorandum 忽略。應連同後續修訂核對。

歷史資料核對方向
舊 Memorandum 的公司目的條款是否仍相關,或其後曾正式修改
舊制組織規定是否依過渡安排成為章程條款
後續修訂決議修改、排除或保留了哪些內容
重訂的完整 Articles是否已處理相關舊條款

如台灣收件方要確認公司目的或特定交易權限,可先提供涉及的完整條文,必要時另行安排針對本案的法律解讀。

如何確認手上的是現行章程?

建議把公司保存的正式文本、Companies House 申報歷史及相關採用或修訂文件放在一起核對。文件名稱含「Latest」或 PDF 儲存日期較新,並不足以單獨證明其法律版本。

資料核對重點
成立時章程最初採用的規則及標準條款關係
修訂決議修改事項、日期與所附章程
重訂或整合版本是否完整反映有關修訂
Companies House 紀錄可見申報文件與日期
公司保存的正式文件是否有尚待反映或需要解釋的資料
公司確認或專業查核需要證明現行效力時,確認依據及範圍

英國政府就公司章程變更列有決議、新章程及適用申報資料的要求,這些資料可協助核對版本關係。GOV.UK:公司章程變更

「這是登記檔案中某份文件的副本」與「這是截至指定日期完整有效的章程」,是不同的證明內容。台灣要求後者時,應先確認需要的查核及支持資料。

Amended、Restated 與 Consolidated Articles 如何理解?

這些名稱可協助辨認文件用途,但仍應閱讀正文及相關採用資料。

文件名稱閱讀重點
Amended Articles是完整修訂文本,還是只列修改部分?
Restated Articles是否作為整套重訂章程正式採用?
Consolidated Articles是否整合相關修訂,以及由誰確認?
Special Resolution批准了哪些變更,附件是否完整?
Marked-up/Redline Version是否只是修訂對照稿,另有正式版本?

請保留正式版本及支持文件,將草稿與修訂對照稿分清楚。如果收件方只需已採用的完整文本,可先確認哪些支持資料需一併送件。

文件驗證代辦不會自行完成公司內部的章程採用或修訂程序。如本案還需要修改章程,應先完成相應公司程序,再處理正式文件的核證及驗證。

章程可以代替董事、股東或存續證明嗎?

章程主要規範公司如何運作。要確認目前有哪些董事、誰持有股份,以及公司近期狀態,應另外核對對應資料。

收件方要確認的事項可先準備的資料
公司成立身分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
公司運作及決策規則現行適用的 Articles 及相關條款
成立時的創始成員聲明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
公司近期狀態按要求取得的官方公司證明
現任董事適當任職或登記資料
目前股東及持股成員、股東或相應持有資料
最終控制關係收件方要求的持有與控制證明
本次開戶或簽約授權決議、授權書及代表資格資料

章程中的股份權利條文,與誰在今天持有多少股份,也應分開理解。歷史文件列有某人的姓名,不等於已證明其目前身分。

銀行為什麼可能同時要求章程與董事會決議?

章程協助核對公司決策與授權規則;董事會決議或其他授權文件,則用來說明本次具體事項的批准安排。

例如,公司在台灣申請帳戶時,可先整理章程中相關決策條文、現任董事資料、開戶決議與銀行表格,讓收件方核對文件之間的關係。

文件與本次申請的關係
章程決策、授權及其他相關規則
董事資料參與決策及簽署的人士身分
開戶決議本次銀行、帳戶及獲授權人士
授權書被授權人的行為範圍與條件
銀行指定表格簽署方式與銀行內部要求

若涉及單一董事、特殊法定人數、利益衝突或特別股東批准,應連同實際章程與決策資料核對。不能只因某人是董事,就推定任何簽署方式均符合本案要求。

英國公司章程在台灣有哪些用途?

章程可能出現在以下事項的文件清單中:

  • 台灣銀行或 OBU 開戶。
  • 銀行 KYC 及公司資料更新。
  • 英國法人投資台灣的相關申請。
  • 外國公司分公司或辦事處相關程序。
  • 法人股東及公司治理資料審查。
  • 融資、股權交易與商業合約。
  • 律師、會計師或交易相對人的盡職調查。

請先向台灣收件方確認:要 Memorandum、Articles 或兩者;要全文或接受特定摘錄;是否需要現行版本確認、中文翻譯、館處驗證,以及多少套正式文件。

如果收件清單只寫「M&A」,請確認它指的是 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。這個縮寫在其他商業情境也可能指併購,應以本案清單為準。

如何取得 Companies House 章程副本?

可先核對公司登記資料中的成立文件、Articles 與修訂申報,再按需要取得登記文件的核證副本。Companies House 提供登記文件核證副本服務,可透過公司查詢服務的「More」分頁或聯絡中心訂購。Companies House:訂購核證文件

訂購前確認事項主要目的
公司名稱與完整編號避免取得相似名稱的另一家公司文件
文件種類及申報日期指明成立文件、章程或相關決議
全文與附件範圍確認是否涵蓋需要的完整文本
標準條款適用情況處理未在個別申報檔案中完整列出的內容
核證與簽署形式符合預定合法化方式
份數及寄送地址配合多家機構留存及後續處理

Companies House 核證的是相應登記文件副本,並不因此成為制定該公司章程的機關。公司章程的採用、修訂與適用情況,仍應按公司資料及法律要求核對。

如果台灣收件方指定「最新章程」,訂購時不要只寫「incorporation documents」便假設已涵蓋後續修訂。應先明確列出所需文件。

官方核證副本、公司副本與律師核證如何選擇?

Companies House 指引說明,供 FCDO 合法化使用的公司登記文件,須具備適用的官方原始簽名;可透過訂購相應核證文件取得官方人員的親筆簽署。Companies House:文件合法化簽署要求

文件形式送件前應確認
Companies House 官方核證副本所核證的文件、頁數及官方簽署
公司保存的正式章程來源、採用依據及現行版本情況
公司負責人確認的副本確認內容、代表資格及後續核證要求
律師核證副本核對依據與證明範圍
Notary Public 公證文件是否為指定方式及所需查驗內容
網頁下載檔或掃描檔可供初步審閱,但另確認正式送件形式

符合條件的官方簽署文件,可以評估直接 FCDO 合法化方式;使用律師或公證人核證路線時,則須確認文件來源、核證文字及收件條件。

公司需要證明「截至某日,附件是完整有效的章程」時,應先確認誰能出具這項確認,以及需要哪些查核。一般副本相符證明未必涵蓋這個問題。

英國律師文件證明與 Notary Public 公證如何安排?

Ginkgo Advisory 提供 solicitor certification(英國律師文件證明)。如台灣收件機構或館處指定 Notary Public 公證,可先確認要求,再協調適當安排。

需要證明的內容應確認的工作
副本與來源文件相符比對哪份正式文件及全部頁面
文件來源或真實性向何機關或依哪些資料核實
章程現行版本核對採用、修訂及公司保存資料
公司聲明的簽名簽署人身分、代表資格及見證方式
多份附件的關係逐份列明文件名稱、日期及範圍

核證文字應反映實際完成的工作。若只核對副本,不應把證明範圍擴充為已確認所有條款效力或任何交易均有效。

FCDO 指引也建議先向收件方確認需要原件或核證副本,以及是否指定由律師或公證人簽署。GOV.UK:合法化前的文件要求

章程有很多頁,可以只核證封面或簽名頁嗎?

應先看收件方要求的文件範圍。若要求整套章程,封面或最後一頁通常無法讓審查人員閱讀完整規則,應準備正文及適用附件。

頁面或附件核對重點
文件封面公司名稱、版本及文件名稱
目錄與正文頁數、條號及交叉引用是否完整
引用的標準條款是否須連同 Model Articles 或 Table A 提供
修訂決議及附件是否與現行文本相互對應
核證頁清楚識別所涵蓋文件及範圍
Apostille 與館處驗證頁與整套核證文件連結完整

初步審閱可使用清晰 PDF,但請保留全部頁面。若只拍照,應包含頁面邊緣、背面有字或印章的部分,以及完整附件。

正式核證後,請維持裝訂、封印及頁面順序。新增或刪除頁面前,應先確認是否需要重新處理相關證明。

台灣只需要部分條文,可以提供章程摘錄嗎?

可以先詢問收件方是否接受摘錄,以及摘錄須涵蓋哪些條文與上下文。應清楚標示它是 Extract(摘錄),並保留來源文件名稱、版本及條號。

收件需要先確認
董事權限條文是否還需定義、限制或決策條款
股份權利條文是否有其他類別權利及相關附件
授權或簽署規則是否與本次決議及代表資格一致
全文中文翻譯成本考量是否接受英文全文搭配指定部分譯文

摘錄核證應忠實說明範圍。不能只因附件較短,就把它稱作「完整章程」,也不宜省略會改變條文意思的限制或交叉引用。

若收件方要求全文,應按全文準備,再依頁數安排核證、翻譯及報價。

FCDO Apostille 與駐外館處驗證有何作用?

FCDO 合法化主要核對適用的簽名、印章或印鑑,符合條件後附上 Apostille。它不會將一份草稿變成已採用的章程,也不會替附件補上缺少的條款。GOV.UK:文件合法化程序

階段核對重點
章程資料整理正確公司、版本、條款及附件
官方或適用專業核證文件來源、簽署及證明範圍
FCDO Apostille所證明的簽名或印章與文件對應
駐外館處驗證台灣用途所要求的文件程序
台灣收件審查本次申請的內容、日期及整套資料

如果台灣收件清單要求館處驗證,完成 Apostille 後仍須辦理相應程序。文件完成驗證後,收件機構仍會按本次申請用途審查。

因此,應先把版本與內容確認好,再安排核證與合法化。驗證完成不代表本次投資、開戶或交易已獲批准。

應使用紙本 Apostille 還是 e-Apostille?

本項台灣文件服務按館處要求安排 paper Apostille(紙本 Apostille)。倫敦代表處商業文件指引要求紙本形式;正式送件前應核對本案所用版本。TRO London:商業文件驗證指引

現有文件下一步應確認
尚未核證的完整章程採用何種核證及紙本合法化方式
已有紙本 Apostille核證文字、附件與頁數是否完整
已有 e-Apostille是否需另行準備紙本程序
只有驗證頁掃描檔補齊全部章程與正式紙本情況

列印 e-Apostille 不等於取得紙本 Apostille。如手上已完成電子程序,可先提供整套檔案,確認本次需要補辦的範圍。

應送 TRO London 還是愛丁堡辦事處?

英國公司文件涉及 **TRO London(駐英國台北代表處)駐英國代表處愛丁堡辦事處(Edinburgh Office)**的受理分工。應先核對文件來源與館處要求,再決定送件方式。駐英國台北代表處:領務轄區資訊

提供的資料確認目的
公司註冊地區了解英格蘭及威爾斯、蘇格蘭或北愛爾蘭等背景
章程及相關核證頁確認文件製成、來源與簽署情況
核證人資料核對適用的受理安排
申請人所在地安排簽署、授權及正本寄送
台灣收件清單確認本次驗證用途及特殊要求

涉及蘇格蘭或英格蘭北部等地區時,應先確認受理館處。把文件寄到倫敦代辦地址,並不會自行決定管轄。

由愛丁堡辦事處受理的個案,應使用該辦事處適用的表格及商業文件程序。愛丁堡辦事處:商業文件指引

FCDO 紙本 Apostille 加急約需多久?

文件齊備、必要核證完成並符合受理條件後,Ginkgo Advisory 的 FCDO 紙本 Apostille 加急服務階段通常約需 2 個工作天

這是該服務階段的估計,不包括章程版本查核、Companies House 文件取得、公司修訂程序、前置核證、館處驗證、翻譯及國際快遞。

如需進一步確認簽名、印章或附件,實際時間可能延長。請提供最晚收件日,以便評估每一階段的安排。

英國公司章程台灣驗證:九個辦理步驟

第一步:確認台灣收件要求

提供銀行、投資承辦人或交易相對人的清單,確認需要 Memorandum、Articles 或兩者,以及全文、摘錄、翻譯、份數與截止日。

第二步:核對公司與章程來源

提供正式公司名稱、完整編號、成立日期與全部章程檔案。分辨成立文件、標準條款、正式修訂版本及草稿。

第三步:整理現行適用版本

核對採用資料、修訂決議及相關紀錄。涉及 Model Articles、Table A 或舊 Memorandum 時,確認仍適用的條款及附件範圍。

第四步:確認館處及取得正式文件

按文件來源與核證方式確認受理館處,取得所需官方副本或公司正式文本。先確認台灣要求的版本證明內容及正式送件形式。

第五步:完成適用的前置核證

採用律師或公證人方式時,依本案要求完成來源核實、比對或簽名證明。合適的官方簽署文件則按其可受理方式處理,並核對全部附件。

第六步:辦理 FCDO 紙本 Apostille

提交符合要求的文件,完成後核對核證頁、紙本 Apostille 與章程頁面。若有補正需求,先確認處理範圍,再繼續送館。

第七步:備妥館處申請與授權

準備適用申請表、公司及申請人資料、正本與影本。委託代理人時,完成 Letter of Authorization 及館處要求的簽名證明。

第八步:遞交並完成館處驗證

按確認的館處及方式送件,配合必要補充資料並安排領件。有加急需求時,先確認當時服務及本案條件。

第九步:核對完成文件並寄往台灣

核對章程、標準條款、決議等適用附件,以及所有核證與驗證頁,保留完整掃描檔,再以國際快遞寄至台灣指定地址。

TRO 商業文件申請需要準備什麼?

以下清單可供事前整理;實際表格、正本、影本及簽署要求,應依受理館處與個案確認。

準備項目核對重點
文件驗證申請表完整資料、日期及要求的親筆簽名
待驗證章程已確認的版本及完整頁面
適用標準條款與修訂附件與章程來源及現行版本關係清楚
核證頁與紙本 Apostille與所涵蓋文件對應
整套文件影本與正式送件版本一致
公司登記資料正式名稱、完整編號及適用登記證明
申請人身分資料按要求提供有效護照或其他證明
代表資格資料依申請人角色提供任職或授權依據
其他簽署人資料依公司聲明及代理授權安排準備
代理授權書適用格式、正本、影本及所需簽名證明
代理人或代理公司資料依委託方式準備識別及登記資料
費用與領件安排付款、代理領件或回郵方式

倫敦代表處的商業文件指引列有公司、申請人及代理授權等要求。各簽署人的身分與代表關係,應能在整套資料中對照。TRO London:商業文件申請資料

若公司另附一份確認章程版本的聲明,請一併說明誰簽署、以何種資格簽署,以及需要的見證或核證方式。

公司代表在台灣,可以委託英國代辦嗎?

可以先提供完整檔案、收件清單及代表人所在地,確認適用的代理安排。公司代表仍須配合完成必要申請、身分資料及授權。

安排事項事前應確認
公司文件取得正式文本由誰提供及寄送
章程版本確認是否另需公司確認或查核資料
表格與授權簽署簽署人、代表資格及正本要求
簽名證明個案接受的見證或核證方式
寄件與領件各段地址、代理範圍及追蹤資料

如希望遠端處理適用的簽署事項,應先確認接受方式。掃描檔審閱不會自動取代館處要求的親筆簽名及紙本正本。

文件驗證的代辦授權,與代表公司開戶或簽約的商業授權不同,應按用途分別準備。

英國公司章程需要中文翻譯嗎?

請先詢問台灣收件機構是否接受英文,以及需要全文翻譯、部分條文譯文或翻譯證明。章程可能篇幅較長,翻譯範圍應在報價與核證前確認。

英文用語中文翻譯與核對重點
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公司組織大綱、組織備忘錄
Articles of Association公司章程、組織章程
Model Articles標準章程,保留類型及版本
Table ATable A 標準章程,保留引用法規與年代
Subscriber創始認購人或創始成員,依原文理解
Member成員;是否譯為股東須配合公司形式
Objects公司目的或宗旨,按條文內容翻譯
Quorum法定人數,保留實際門檻及例外
Ordinary Resolution普通決議
Special Resolution特別決議
Restated Articles重訂章程,按採用資料確認
Extract摘錄,清楚標示範圍

翻譯時應保留條號、定義、附件與交叉引用;例如「依第 12 條辦理」不能因頁面重新排版而失去對應。

Member、Shareholder、Subscriber 不一定在每個情境都代表同一身分。歷史姓名、舊公司名稱及成立日期應忠實保留,再以支持文件說明現況。

若要翻譯完整驗證文件包,請確認是否包含核證頁、Apostille、館處驗證、修訂決議與標準條款。中譯本本身需要何種證明,也應事前核對。

章程日期很舊,是否需要重新製作?

章程是否仍適用,與文件副本是否近期核證,是不同問題。不要只因採用日期較早,就重新打字、改日期或替換條款。

日期或要求需要確認
成立日期原始公司身分與初始文件背景
章程採用或修訂日期該版本的形成與適用資料
官方副本核證日期本次副本出具時間
律師或公證人核證日期本次證明完成時間
Apostille 與館處日期後續合法化及驗證時間
「三個月內文件」要求指近期核證、現行版本確認或其他公司證書?

例如,一份多年前採用、此後未變更的章程,可能仍是應核對的版本;收件方若要求近期證明,可先確認如何證明其現行適用情況。

新的 Apostille 不會把過時文本變成現行章程。相反地,舊採用日期也不會單獨證明文本已失效。應按公司紀錄與收件要求處理。

常見補件原因與處理方式

情況建議先確認
只提供 Memorandum,缺少 Articles補充公司適用的運作條款
直接下載通用 Model Articles核對與本公司的採用關係及版本
只提供修改條文補齊仍適用的原條款或標準條款
舊公司缺少 Table A確認引用版本及所需附件
忽略舊 Memorandum 的組織條款核對過渡安排及後續修訂
使用草稿或修訂對照稿取得正式採用版本
證明只涵蓋副本,卻要求現行章程確認額外查核及公司支持資料
名稱與申請資料不一致補充更名證明或修正表格
缺頁、跳號或附件不完整取得完整正式檔案
文件需紙本但辦成 e-Apostille確認相應紙本程序
未確認受理館處核對文件來源與倫敦或愛丁堡安排
授權與申請人身分不一致整理代表資格及簽署資料
譯文遺漏限制或條文引用對照完整原文修正

發現差異時,先查明正確文件及出具來源,再決定補件範圍。已完成證明的文件如需修改,應先確認是否需要重新核證或驗證。

辦理時間與費用如何估計?

總時間取決於版本確認、文件取得、適用核證、FCDO、館處、翻譯及寄送安排。涉及歷史章程或多次修訂時,應先整理完整資料。

階段影響費用及時間的因素
版本與附件核對是否有標準條款、歷史文件或修訂待釐清
正式文件取得官方副本種類、份數及寄送方式
適用核證比對、來源查驗、公司聲明或指定公證
FCDO 紙本 Apostille文件數量、簽署查核與服務安排
館處驗證受理方式、申請完整性及當時進度
翻譯全文或摘錄、頁數及證明範圍
國際快遞寄件地址、收件地與所需份數

Ginkgo Advisory 可根據完整檔案、台灣要求及截止日確認服務範圍並提供報價。適用項目可包括文件取得、核證、公證、Apostille、館處、代理、翻譯及快遞。

FCDO 紙本 Apostille 加急通常約 2 個工作天,僅指文件符合條件後的該服務階段。館處及快遞時間應另行估計,不能直接視為兩天內寄抵台灣。

Memorandum、Articles 與決議可以合併辦理嗎?

可以先把所需文件列成清單,確認每份文件的用途、前置核證及所需份數。即使放在同一個 PDF 中,也應清楚識別各份文件。

文件組合事前應確認
Memorandum 與 Articles收件方是否要求兩者,以及核證範圍
Articles 與標準條款如何說明引用或適用關係
章程與修訂決議哪些附件須一起驗證
官方文件與公司聲明是否使用不同的前置證明方式
多家銀行各自留存是否需要多套正式版本

英國政府建議先向收件方確認,需要一組文件共用 Apostille,還是每份文件分別辦理。實際裝訂及送館安排,也須符合相關受理要求。GOV.UK:多份文件的 Apostille 要求

不要只按頁數推定可共用一份證明。自行影印已完成的文件,也不等同另有一套相同形式的正式驗證版本。

常見問題

1. UK 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中文是什麼?

通常可稱為「英國公司組織大綱及章程」。Memorandum 與 Articles 的功能不同,翻譯時應保留英文名稱,並按實際文件及收件要求處理。

2. Memorandum 只有一頁,是否不完整?

未必。現行制度下的 Memorandum 主要記錄創始成員的成立聲明,篇幅可能很短;仍應另行確認公司的 Articles 及適用附件。

3. 公司使用 Model Articles,可以直接下載範本送件嗎?

應先確認適用版本、公司類型及有無修改。通用範本本身未必能充分說明該公司的完整章程,需連同採用依據核對。

4. 查冊沒有完整 Articles,是不是公司沒有章程?

不能直接這樣判斷。可能涉及標準條款的適用,或歷史 Table A 安排;應核對成立資料、公司保存文件及後續修訂。

5. 舊 Memorandum 或 Table A 還需要提供嗎?

應視公司實際適用條款而定。歷史文件可能仍與現行章程有關,需連同修訂紀錄確認,不能直接換成較新的通用範本。

6. Companies House 核證副本能證明是現行完整章程嗎?

應閱讀核證範圍。登記文件副本證明與現行版本確認是不同需求;後者可能需要額外核對修訂、採用及公司保存資料。

7. 章程可以代替股東名單或開戶決議嗎?

不能直接視為相同文件。章程規定公司如何運作;目前持有資料及本次開戶授權,應以相應紀錄、決議或授權文件支持。

8. 章程一定要先經 Notary Public 公證嗎?

不一定。應依官方簽署、可接受核證形式及收件要求決定。Ginkgo Advisory 提供英國律師文件證明;如指定 Notary Public,會先確認並協調安排。

9. 章程很多頁,可以共用一份 Apostille 嗎?

需先確認完整文件組合、核證方式,以及 FCDO、館處與台灣收件方的要求。不能只按總頁數或合併成單一 PDF 判斷。

10. 可以人在台灣委託代辦,完成後寄回台灣嗎?

可以先提供完整檔案及收件清單,確認版本、核證與代理安排。Ginkgo Advisory 可協助適用英國程序、館處申請及國際快遞;公司代表仍須配合完成必要資料與授權。

辦理英國公司章程台灣驗證

需要將 UK 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用於台灣銀行、OBU、投資或商業交易?Ginkgo Advisory 可協助核對章程版本、完整附件與台灣要求,安排適用核證、FCDO 紙本 Apostille、館處驗證及國際快遞。

請先提供:

  • 公司正式名稱、完整公司編號、成立日期及註冊地區。
  • Memorandum、Articles 及全部附件的完整檔案。
  • Model Articles、Table A 或其他引用條款的已知資料。
  • 相關修訂決議、重訂文本及更名文件,如適用。
  • 現有核證、Apostille 及其他已完成的證明資料。
  • 台灣收件清單、所需份數、翻譯範圍及截止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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