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英國律師主導的駐英國台北代表處文件證明支援服務
我們的英國律師可協助處理整個文件流程:
核實 · 律師認證 · 英國外交部 FCDO 海牙認證
駐英國台北代表處倫敦辦事處/愛丁堡辦事處文件驗證



關於作者
林律師是常駐倫敦的英格蘭及威爾斯執業律師,受英國律師監管局(Solicitors Regulation Authority,SRA)監管,並已於英國外交、國協及發展事務部(FCDO)完成相關登記。 他曾於多間國際律師事務所及企業擔任法律顧問與公司內部律師,具備豐富的法律、文件認證及跨境實務經驗。 在 Ginkgo Advisory,每宗 Apostille 海牙認證及文件認證及跨境驗證個案均由林律師親自監督,確保整個流程具備一致性、準確度及端到端品質管理。
KH Lam, LLB, LLM
Ginkgo Advisory 法律顧問
蘇格蘭公司在台灣辦理銀行開戶、投資、商業交易或公司資料更新時,收件機構可能要求 Register of Directors(董事名冊),用來核對公司的董事及其任職情況。
準備這類文件,應先留意英國公司名冊制度已經變更。自 2025 年 11 月 18 日起,公司不再須自行保存法定董事名冊,但仍須向 Companies House 登記及更新董事資料。Companies House:公司名冊制度變更
因此,今天收到「董事名冊」清單時,應確認台灣收件方要的是現任董事資料、公司確認的董事清單、歷史名冊摘錄,還是包含董事資料的官方公司證書。
Ginkgo Advisory 可協助審閱收件要求及董事資料,安排適用的 solicitor certification(英國律師文件證明)、FCDO 紙本 Apostille、駐外館處驗證及寄往台灣的國際快遞。
請先提供公司正式名稱、完整公司編號、現有文件及台灣清單。如近期有董事任免、姓名變更,或需要證明過往某日的董事身分,也請一併說明。
2025 年制度變更後,Register of Directors 應如何理解?
收件清單可能沿用「Register of Directors」這個名稱,但實際需要確認的事項通常是公司有哪些董事、何時任職,以及誰能提供可信且符合要求的證明。
| 收件方使用的名稱 | 應先確認的文件內容 |
|---|---|
| Register of Directors | 指歷史法定名冊,還是目前董事資料? |
| Current List of Directors | 截至指定日期的現任董事清單 |
| Certified List of Directors | 由誰確認或核證,以及查核哪些資料? |
| Directors’ Particulars | 需要哪些董事個人及任職欄位? |
| Historical Register of Directors | 涵蓋哪段期間及哪些任免紀錄? |
| Company Certificate with Directors’ Details | 是否接受包含董事資料的官方公司證書? |
本文主要說明蘇格蘭有限公司的董事資料文件。公司仍可因管理或商業需要保留內部董事紀錄;本次提供的文件應如實說明來源與範圍,不應把它描述為現行法律仍要求公司自行保存的法定董事名冊。
LLP、合夥及其他法律形式的管理人或成員資料,應按其實際制度準備,不能只改標題便套用董事清單。
先確認公司登記在 Scotland
請以公司註冊證書及 Companies House 資料,核對 Scotland(蘇格蘭)的註冊地區、公司正式名稱及完整公司編號。Companies House:公司成立與註冊地區
| 公司資料 | 核對用途 |
|---|---|
| 正式英文名稱 | 與董事文件及台灣表格相互對照 |
| 完整公司編號 | 辨識同一法律實體,保留字母及前置零 |
| 註冊地區 | 確認 Scotland 的實際記載 |
| 公司法律形式 | 判斷董事及其他職務的文件需求 |
| 曾用名稱 | 銜接較早的任命及公司文件 |
| 目前註冊辦事處 | 與公司及申請資料對照 |
蘇格蘭註冊公司的 registered office 應設於蘇格蘭。公司只是在愛丁堡或格拉斯哥營業,本身不足以判斷其註冊地區,仍應核對正式登記資料。GOV.UK:公司註冊辦事處地址
同一集團可能共用品牌、地址及董事。請逐家公司列出完整編號;如編號含 SC 等字母前綴,應完整保留,避免拿到關聯公司的董事文件。
公司不用自行保存董事名冊,是否代表不用更新董事資料?
仍須更新。制度變更取消的是指定名冊的公司自行保存要求,董事等相關資料仍須向 Companies House 登記並保持最新。股東或成員名冊則仍有公司保存要求,兩者應分別處理。Companies House:董事及其他名冊的現行安排
| 公司目前情況 | 本次應整理 |
|---|---|
| 公司沒有另存一本董事名冊 | 現行登記資料及適當任職支持文件 |
| 仍保留舊式董事名冊 | 歷史範圍、最後更新日期及後續變更 |
| 公司秘書服務商維護董事清單 | 資料來源、基準日及確認方式 |
| 董事剛獲任命或剛離任 | 任免文件、相關申報及目前顯示資料 |
| 只有銀行多年前收取的名冊 | 重新核對目前董事及需要更新的內容 |
不要因為公司沒有一份印有「Register of Directors」的文件,就直接推定資料缺失。先確認現行紀錄,再與收件方議定可接受的證明方式。
同樣地,一份仍在使用的舊名冊,也需要核對後續任免,才能回答今天的現任董事問題。
Companies House 可以查到哪些董事資料?
Companies House 的免費查詢服務可取得目前及已離任公司職員資料、公司基本資料與文件影像,可作為初步查核來源。GOV.UK:查詢公司資料
| 查詢資料 | 本次核對重點 |
|---|---|
| 現任職員資料 | 職務是否為 Director,是否屬於本公司 |
| 已離任職員資料 | 任期、離任及歷史文件關係 |
| 任命或變更申報影像 | 所涉人士、日期及申報內容 |
| 公司成立資料 | 公司身分及成立時的相關資料 |
| 曾用名稱 | 舊名文件與目前公司的銜接 |
| 公司狀態 | 與個別董事任職狀態分開理解 |
查看 People 或 Officers 資料時,應辨識董事、公司秘書及其他列示角色。網頁上出現的人名數目,不能直接當成董事人數。
第三方商業資料網站可以提供查詢線索,但正式證明應清楚列出所依據的來源與時點。遇到資料差異時,先回到公司及官方紀錄核對。
可以取得包含董事資料的 Companies House 官方證書嗎?
Companies House 的公司證書服務可按要求加入董事姓名,以及出生資料、國籍等可提供的附加事項。申請前應確認可出具的實際欄位及形式。Companies House:官方證書的附加事項
這可以是準備董事證明的一種方式,但應先讓台灣收件方確認是否符合其「董事名冊」要求。
| 訂購前確認 | 主要目的 |
|---|---|
| 公司正式名稱及完整編號 | 避免取得相似名稱公司的文件 |
| 需要的董事事項 | 明確列出所需欄位及資料用途 |
| 要目前還是歷史資料 | 確認服務能否涵蓋相應時點 |
| 台灣指定格式 | 是否接受官方證書形式 |
| 供合法化使用的簽署 | 確認官方親筆簽署要求 |
| 套數及寄送地址 | 配合後續核證、送館及多家機構留存 |
官方指引說明,供 FCDO 合法化的 Companies House 文件須有適用的官方原始簽名;可透過訂購相應核證證書或副本取得官方人員親筆簽署。Companies House:文件合法化要求
一份符合條件的官方簽署文件,可以評估直接辦理 FCDO 合法化。若另附公司聲明、董事護照或銀行表格,仍應逐份確認相應證明方式。
官方董事資料證書與任命申報副本有何不同?
| 文件 | 能核對的方向 |
|---|---|
| 包含董事資料的官方公司證書 | 依證書實際記載及出具範圍閱讀 |
| 董事任命申報副本 | 特定人士的任命申報內容 |
| 董事離任申報副本 | 特定人士的離任申報內容 |
| 公司確認的現任董事清單 | 出具人依指定資料確認的現況 |
| 過往公司自行保存的名冊 | 所涉期間的內部董事紀錄 |
一份任命文件能協助查核某次任命,但仍應查明之後是否有離任、重新任命或其他變更。需要「截至今天全部現任董事」時,不能只收集每人的最早任命文件便停止核對。
如果要求證明過往某日的董事組成,則應將任期起訖與該日期對照。今天的官方證書也未必單獨回答所有歷史問題。
文件名稱及核證文字應反映實際內容。某份已申報文件的官方副本,不會因核證而變成另一種完整的現任董事證明。
公司自行確認的董事清單應如何準備?
可先依台灣清單整理所需欄位,再由具備適當權限及資料依據的人士提供或確認。正式名稱可按內容使用 Current List of Directors、Directors’ Particulars 或收件方接受的其他名稱。
| 清單部分 | 準備重點 |
|---|---|
| 公司識別 | 正式名稱、完整公司編號及註冊地區 |
| 資料範圍 | 全部現任董事、個別董事或指定歷史期間 |
| 董事資料 | 姓名、職務及本案要求的識別欄位 |
| 任職資料 | 任命、離任或相關任期資料,如適用 |
| 資料基準日 | 清楚寫明確認截至哪一天 |
| 所依據紀錄 | 官方登記、公司任免文件及其他支持資料 |
| 出具或確認人 | 姓名、職務、權限及所作確認 |
| 簽署與附件 | 按已確認的核證及收件要求處理 |
若銀行仍要求使用「Register of Directors」作為標題,可以先請其確認接受的內容與證明方式。文件正文應如實說明它是依哪些資料製備的董事清單或摘錄。
如果需要確認資料完整、截至某日未有變更,應確保出具人有相應依據。把已下載的姓名複製到新表格,並不足以支持額外的確認文字。
董事資料應核對哪些欄位?
以下是台灣用文件的審閱清單,並非宣稱每個欄位都是現行公司自行保存董事名冊的法定要求。
| 欄位 | 核對重點 |
|---|---|
| Director’s Name | 與任職及身分資料的英文姓名對照 |
| Role | 確認實際職務,不將其他角色一律列為董事 |
| Appointment Date | 任命日期及支持資料 |
| Resignation/Cessation Date | 歷史董事或任期查核時使用 |
| Current or Former Status | 清楚區分現任與已離任 |
| Nationality | 依有據可查的資料及收件需要提供 |
| Date of Birth | 分清公開年月與另需證明的完整日期 |
| Service Address | 通訊地址,與住宅地址分別理解 |
| Company Name and Number | 避免混入同一董事在其他公司的職務 |
| As at/As of Date | 本次確認的基準日 |
| Source and Certification | 資料來源、出具人及證明範圍 |
有些舊式名冊還列有職業等欄位。Companies House 現行指引已說明,辦理董事任命登記不再需要提供 business occupation;不宜為了填滿舊範本而推測或添加資料。Companies House:董事資料制度變更
如果台灣收件方另要求護照號碼、居住地址或簽名樣式,可確認是否以獨立支持文件提供,並明確區分哪些資料來自官方登記、哪些來自本人或公司。
公開的出生年月及地址,可以滿足銀行要求嗎?
應先確認銀行要核對哪些識別資料。Companies House 指引說明,董事的公開資料包括姓名、國籍及出生年月;通常住宅地址及完整出生日期並非供公眾查詢的資料。服務地址是接收公司相關通訊的地址,可以與公司註冊辦事處相同,也可以不同。Companies House:公開及非公開個人資料
| 收件方要求 | 建議處理 |
|---|---|
| 只核對董事姓名及任職 | 先確認可接受的公司或官方文件 |
| 要求完整出生日期 | 提供有依據的身分支持資料 |
| 要求目前住宅地址 | 確認接受的地址證明及日期 |
| 公開地址是公司或代理地址 | 如實標示地址性質 |
| 姓名含中間名或不同拼寫 | 整理可銜接的身分資料 |
不要把公開出生年月自行補成某一天,也不要把公司的通訊地址直接填成董事居住地址。
如果官方資料沒有公開某個欄位,應按本案需要向適當人士取得支持文件。公開資訊的範圍,與台灣銀行另外要求的身分核實資料,可能不同。
如何區分現任董事與已離任董事?
先確認本次基準日,再核對每人的職務及任期。查詢結果或文件包可能同時包含目前及歷史資料。
| 實際情況 | 核對方向 |
|---|---|
| 清單同時有現任與離任人士 | 分清各人的狀態及涵蓋日期 |
| 同一人曾離任後再獲任命 | 分別列明各段任期,避免合併成連續任職 |
| 董事同時在多家公司任職 | 只核對本次公司的相應職位 |
| 公司名稱在任期中變更 | 以公司編號及更名資料銜接 |
| 官方資料與公司清單不同 | 查明是否涉及新申報、遺漏或錯誤 |
任命日期、申報提交日期及查詢日期,可能是不同日期。資料整理時應依各份文件的實際欄位描述,避免只看較新的檔案日期便推定較新的任職狀態。
如銀行只要求現任董事,應清楚標示清單範圍。需要歷史查核時,另行整理相應任期及支持文件。
近期有董事任免,應先完成哪些資料核對?
請先提供任命、辭任或其他離任文件,以及相應公司批准、申報及目前登記資料。依實際情況確認哪些事項已完成,哪些仍需補足。
| 變動 | 建議提供 |
|---|---|
| 新董事獲任命 | 適當任命依據、公司資料及相關申報 |
| 董事辭任或被終止任職 | 相應文件、日期及申報情況 |
| 姓名或識別資料變更 | 新舊資料及銜接證明 |
| 董事地址變更 | 依本案需要核對地址性質及更新資料 |
| 公司更名 | 更名文件及相同法律實體的對照資料 |
如果新資料尚未在公開紀錄中反映,應說明實際情況及查核依據。不要在來源只支持舊資料時,直接出具無保留的最新董事確認。
文件核證、Apostille 及館處驗證不會代替任免本身的公司程序或所需申報。發現差異後,應先確認正確資料,再製備正式文件。
Confirmation Statement 可以代替董事資料嗎?
Confirmation Statement 是公司定期向 Companies House 確認相關資料的申報。官方指引要求,在確認紀錄最新之前,先處理董事、公司秘書等資料的變更。Companies House:Confirmation Statement 與資料更新
| 文件 | 主要核對用途 |
|---|---|
| Confirmation Statement | 所涉確認日期及申報事項 |
| 董事任免申報 | 特定人士及事件的登記資料 |
| 現任董事資料 | 指定日期的董事組成 |
| 歷史董事紀錄 | 過往任期及相應變更 |
最近提交了 Confirmation Statement,並不表示該份 PDF 本身已是一份列有全部所需董事欄位的證明。仍應查看實際內容及其後任免。
不要等到下一次年度確認時,才把本來需要另外處理的董事資料變更視為已完成。台灣收件方需要的證明,也應按本次用途另行確認。
董事、公司秘書、股東及 PSC 是同一身分嗎?
同一人可能兼具多種角色,文件應逐項說明其實際身分。
| 身分或資料 | 本次應核對 |
|---|---|
| Director | 該公司的董事職務與任期 |
| Company Secretary | 是否實際獲任命為公司秘書 |
| Shareholder/Member | 相應登記持股或成員資料 |
| PSC | 依適用條件確認的重大控制關係 |
| Chief Executive/Manager | 公司內部職稱及是否另具董事身分 |
| Authorised Signatory | 對特定事項獲授權簽署的依據 |
董事清單主要回答董事身分問題。它不會自動列出全部股東,也不能僅憑董事姓名推定持股比例或最終受益人。
英文職稱中含有 Director 時,應核對其實際角色及公司資料。製備董事證明時,不宜只依名片、網站職稱或電子郵件簽名判斷。
在董事清單上,是否就可以單獨代表公司簽署?
應另行核對本次行為的授權與簽署要求。董事身分、公司是否已批准交易,以及哪份文件需要由誰簽署,是不同的審查事項。
| 需要確認的問題 | 可先提供 |
|---|---|
| 某人是否為董事 | 董事資料及相應任期支持文件 |
| 公司是否同意開戶 | 相關董事決議及銀行要求 |
| 誰可操作帳戶 | 帳戶授權及簽署安排 |
| 誰可簽署特定合約 | 批准文件、授權內容及合約要求 |
| 是否須共同簽署 | 相應法律、章程及具體文件條款 |
如涉及蘇格蘭法律下的公司文件執行,《Companies Act 2006》第 48 條另有相應規定,應連同具體文件形式確認。名單上列有董事姓名,本身不會完成另一份文件的簽署或見證。Companies Act 2006,第 48 條
如果銀行同時要求董事資料與開戶決議,可先比對兩份文件的人名、基準日及授權範圍,以便收件方閱讀。
公司只有一名董事,文件可以如何準備?
依公司的真實情況列示董事資料,再確認台灣收件方接受的證明方式。公司只有一名董事時,不應為了符合雙簽名欄位而加入另一名未獲任命的人士。
| 文件要求 | 事前確認 |
|---|---|
| 全部現任董事清單 | 是否清楚表示已涵蓋全部現任董事 |
| 公司確認人簽署 | 確認人資格、依據及所需核證 |
| 範本另有公司秘書欄位 | 公司是否實際設有該職務 |
| 另需董事決議 | 按現行章程確認適用決策程序 |
| 另需銀行或交易簽署 | 依該份文件的實際要求安排 |
唯一董事、清單出具人及館處申請人可以是同一人,也可能涉及不同人士;各人的角色應在文件中清楚對照。
單一董事文件的核證,不應被描述為已確認任何交易均可由該人單獨完成。
舊董事名冊、目前清單與歷史摘錄如何選擇?
| 現有文件 | 使用前應確認 |
|---|---|
| 2025 年制度變更前的名冊 | 記錄範圍、最後更新日期及後續任免 |
| 目前公司維護的董事清單 | 資料來源、更新情況及基準日 |
| 個別董事任職摘錄 | 所涉人士、任期及是否涵蓋後續變更 |
| 歷史日期的董事清單 | 是否依相應期間的紀錄製備 |
| 多年前完成核證的文件 | 本次是否仍接受其日期及內容 |
需要證明過往簽約時的董事資格,應回到當時任職資料查核。今天的現任董事名單,不能直接作為過往日期的董事清單。
例如,某人曾離任數月後重新獲任命,需要核對中間某日的資格時,就應保留兩次任命及離任的實際紀錄。
舊文件可以是有用的歷史資料。使用時應標明其範圍,並與本次要求的時點相互對照。
董事資料的基準日、出具日期與驗證日期有何不同?
| 日期 | 表示的事項 |
|---|---|
| 任命日期 | 相應任職開始的時間 |
| 離任日期 | 相應任期終止的時間 |
| 查詢日期 | 本次查看登記資料的時間 |
| 資料基準日 | 清單或聲明確認截至何時的情況 |
| 出具日期 | 本次製備證明或摘錄的時間 |
| 核證日期 | 專業證明完成時間 |
| Apostille 及館處日期 | 後續合法化及驗證時間 |
如果銀行要求「三個月內的董事名冊」,請確認是要求近期官方證書、近期公司確認,還是其他指定形式。
重新核證一份舊文件,會產生新的核證日期,但不會自行更新文件所載董事資料。需要現況確認時,應先核對目前登記及公司紀錄。
同樣地,董事長期沒有變更,也不代表可以直接在舊文件上改日期。應由適當人士依本次實際查核範圍出具文件。
可以使用 Excel、公司系統匯出檔或網頁列印嗎?
可以先提供完整檔案審閱,再確認正式送件方式。格式本身不會決定文件來源或證明範圍。
| 檔案形式 | 核對重點 |
|---|---|
| 公司系統匯出 PDF | 匯出範圍、基準日及後續變更 |
| Excel 董事清單 | 資料來源、是否經公司確認 |
| Companies House 網頁列印 | 公司識別、查詢時點及列示範圍 |
| 歷史名冊掃描 | 全部相關頁面及原始文件位置 |
| 電子簽署的公司聲明 | 簽署紀錄及收件方接受形式 |
| 已核證或驗證版本 | 核證文字、日期及全部附件 |
網頁能公開查詢,不代表列印後便具備可直接送 FCDO 的官方親筆簽署。公司自行整理的表格,也不應使用會令人誤認為官方簽發的說明。
如果現有文件已完成部分程序,可先審閱整套頁面,確認哪些工作可以接續、哪些需要補足。
誰可以提供或確認董事資料?
應先確認誰掌握相關紀錄,以及有何依據代表公司作出本次確認。
| 提供或確認人 | 核對方向 |
|---|---|
| 公司董事 | 任職、權限及對公司紀錄的掌握 |
| 已獲任命的公司秘書 | 職務及本次確認範圍 |
| 公司紀錄管理人 | 委任關係、資料來源及權限 |
| 公司秘書服務商 | 誰簽署及代表哪個實體 |
| 律師或公證人 | 獨立查核及所出具的證明範圍 |
| Companies House 官方人員 | 官方證書或核證副本的出具範圍 |
替公司處理行政或申報的人士,不一定是公司秘書。簽名欄應使用真正職務及適當資格,並以所掌握資料支持確認內容。
若收件方要求「截至某日全部董事的完整且正確資料」,應在辦理前提供這段要求,以確認是否需要額外任免查核或公司支持聲明。
辦理前需要哪些支持文件?
| 支持資料 | 本次用途 |
|---|---|
| 台灣收件清單及範本 | 確認所需董事事項、格式及日期 |
| 公司成立證書 | 核對正式名稱、編號及註冊地區 |
| 現有董事清單或歷史名冊 | 比對範圍、來源及基準日 |
| 目前登記及相關申報 | 核對董事及任免情況 |
| 近期任命或離任文件 | 說明登記差異及相關日期 |
| 公司章程或授權資料 | 本案需要確認決策或出具資格時使用 |
| 簽署人身分資料 | 安排適用身分及簽名核實 |
| 姓名或公司更名文件 | 銜接不同資料中的名稱 |
| 銀行表格及相關決議 | 比對董事與本次授權人士 |
| 現有核證與驗證頁 | 評估可接續辦理的部分 |
可以先提供與本次事項相關的完整掃描檔,再確認需要哪些正式文件、親筆簽署或額外查核。
如果同一資料夾中有多家公司或多個日期的版本,請先按公司編號與日期整理。這樣較容易確認本次送件使用的正確文件。
英國律師核證會確認哪些事項?
Ginkgo Advisory 提供 solicitor certification(英國律師文件證明)。本次需要副本相符、公司聲明簽名、董事資料來源查驗或指定任期確認,應在辦理前明確說明。
| 核證或查核需求 | 應確認的範圍 |
|---|---|
| True Copy | 副本與所檢視文件是否相符 |
| 公司聲明簽名 | 簽署人身分及適用核實方式 |
| 董事資料來源 | 查閱了哪些登記或公司紀錄 |
| 指定日期任職 | 任期、後續任免及相關支持文件 |
| 清單完整性 | 是否涵蓋要求的全部董事及期間 |
| 交易簽署權限 | 是否另需章程、決議及特定法律分析 |
核證文字應反映實際完成的工作。只比對副本時,不應表示已全面確認目前董事身分、所有任命程序或任何交易授權。
如台灣收件方指定 Notary Public 公證,可先確認具體要求,再協調適當安排。律師核證、公司自行確認及官方證書,應各自清楚標示出具來源。
FCDO 指引建議先確認收件方要求原件或核證副本,以及是否指定律師或公證人等簽署人。公司私人文件應按其性質及所需前置證明處理。GOV.UK:核證及合法化條件
FCDO Apostille 與台灣館處驗證有何作用?
FCDO 合法化主要核對適用的簽名、印章或印鑑,符合條件後附上 Apostille。GOV.UK:文件合法化程序
| 階段 | 本案需要確認 |
|---|---|
| 董事資料審閱 | 人名、任期、日期及相關變動 |
| 公司或專業確認 | 出具來源、簽名及證明範圍 |
| FCDO Apostille | 所證明的簽名或印章與文件是否對應 |
| 駐外館處驗證 | 台灣用途所需的文件程序 |
| 台灣收件審查 | 整套資料是否符合本次申請要求 |
驗證不會增加董事文件原有內容。只列董事姓名的文件,加上 Apostille 後仍不會自動證明本次開戶、付款或簽約權限。
如收件清單要求館處驗證,取得紙本 Apostille 後仍須完成相應送館程序。
為什麼要安排紙本 Apostille?
本項台灣驗證服務以 paper Apostille(紙本 Apostille)規劃,並於送件前按愛丁堡辦事處及台灣收件方的要求確認文件形式。FCDO 提醒申請人,應先確認目的地需要紙本或是否接受 e-Apostille。GOV.UK:Apostille 形式與收件要求
| 目前狀況 | 下一步應確認 |
|---|---|
| 名冊尚待確認 | 先完成內容、來源及核證安排 |
| 已有適用核證 | 檢查是否符合 FCDO 及館處要求 |
| 已有紙本 Apostille | 提供所有正文、核證及附件頁 |
| 已有 e-Apostille | 確認本案是否接受,或需另行準備紙本程序 |
| 只有掃描檔 | 確認正式紙本位置及寄送方式 |
列印 e-Apostille 不等於取得紙本 Apostille。已辦理電子版本時,可先提供完整檔案,確認能否使用及所需補辦範圍。
完成驗證後,應維持原有裝訂與附件。任職資料、人名或日期需修改時,應先確認是否重新出具、核證及驗證。
蘇格蘭董事資料通常由愛丁堡辦事處受理嗎?
蘇格蘭來源文件通常先按駐英國台北代表處愛丁堡辦事處(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U.K., Edinburgh Office)的受理安排確認。Ginkgo Advisory 的英國文件服務說明亦將蘇格蘭列入愛丁堡辦事處的文件處理範圍。Ginkgo Advisory:英國文件與受理館處
董事清單、歷史摘錄與另附的公司聲明,可能由不同人士在不同地點製備或簽署。正式送件前,請提供整套資料,以確認實際來源及核證方式。
| 提供資料 | 確認目的 |
|---|---|
| 蘇格蘭公司登記資料 | 核對正式名稱、編號及 Scotland 註冊地區 |
| 名冊與確認文件 | 確認管理人、出具方式、基準日及全部頁面 |
| 簽署與核證資料 | 核對簽署人、代表資格及實際所在地 |
| 申請人與代理資料 | 準備身分、公司代表資格及代理授權 |
| 任免文件或其他附件 | 確認是否涉及不同來源及個別驗證方式 |
| 預定送件方式 | 確認是否需預約、可接受的寄送與領件安排 |
| 台灣收件清單 | 核對用途、份數、翻譯及指定要求 |
公司代表人在台灣,或核證人在其他地區執業時,請一併說明。文件寄到英國代辦地址,並不會單憑寄送安排決定其受理館處。
申請表、代理授權、付款及領件安排,應使用愛丁堡辦事處確認的版本。若同案包含其他來源文件,先確認是否需要分別準備。愛丁堡辦事處:文件驗證一般說明
FCDO 紙本 Apostille 加急約需多久?
文件齊備、必要核證完成並符合受理條件後,Ginkgo Advisory 的 FCDO 紙本 Apostille 加急服務階段通常約需 2 個工作天。
這是 Ginkgo Advisory 該服務階段的估計,不是政府對所有申請的統一處理保證;董事資料整理、歷史任期查核、任免資料核對、文件製備、前置核證、館處驗證、翻譯及國際快遞時間另計。Ginkgo Advisory:英國文件台灣驗證服務
如 FCDO 需要進一步查核簽名或印章,實際時間可能延長。請提供最晚收件日,以便確認整套文件的安排。
蘇格蘭公司董事名冊台灣驗證:九個辦理步驟
第一步:確認台灣收件要求
提供銀行、投資承辦人或交易相對人的清單,確認「Register of Directors」實際需要的內容、日期、份數、翻譯及截止日。
第二步:核對公司及董事資料
提供公司正式名稱、完整編號、Scotland 註冊資料及現有董事文件,說明目前董事組成、近期任免及需要證明的基準日。
第三步:選定正式文件形式
確認採用包含董事資料的官方證書、公司確認的董事清單、歷史摘錄或其他可接受文件,並核對所需欄位及支持資料。
第四步:處理資料差異並確認受理安排
比對登記、任免及公司紀錄,釐清需要補足的事項。按實際文件來源、簽署及核證地點,確認愛丁堡辦事處的本案受理要求。
第五步:取得正式文件並完成適用核證
取得適合合法化的官方簽署版本,或由適當人士出具公司文件並完成所需核證。核證文字應清楚識別資料來源、期間及全部附件。
第六步:辦理 FCDO 紙本 Apostille
提交符合條件的文件,完成後核對董事資料、官方或專業簽署、核證頁、紙本 Apostille 及附件是否一致。
第七步:準備館處申請及代理授權
按受理館處確認的要求,準備申請表、公司與申請人資料、正本及影本。委託代理人時,完成適用代理授權及所需簽名證明。
第八步:遞交並完成館處驗證
按確認的館處及方式送件,配合必要補充資料並安排領件。如有加急需求,先確認當時服務及本案條件。
第九步:核對文件並寄往台灣
核對公司名稱、董事姓名、任期、基準日及全部驗證頁,保留完整掃描檔,再安排國際快遞及追蹤資料。
愛丁堡辦事處商業文件驗證需要準備什麼?
以下供事前整理;實際申請表、正本、影本及簽署方式,應依愛丁堡辦事處當時的規定及本案文件確認。
| 準備項目 | 核對重點 |
|---|---|
| 文件驗證申請表 | 完整資料、日期及要求的親筆簽名 |
| 正式董事資料或摘錄 | 內容、基準日及全部相關頁面 |
| 公司確認文件 | 如適用,核對出具人及聲明範圍 |
| 核證頁與紙本 Apostille | 與待驗證文件及附件一致 |
| 整套文件影本 | 與正式送件版本相符 |
| 公司識別資料 | 正式名稱、完整編號及相應登記資料 |
| 申請人身分資料 | 按要求提供有效護照或其他身分證明 |
| 公司代表資格資料 | 申請人或簽署人代表公司的依據 |
| 代理授權書 | 適用格式、簽署、正本及所需影本 |
| 代理人資料 | 按本次委託方式準備 |
| 其他個案附件 | 董事任免、更名或所需補充資料 |
| 費用與領件安排 | 付款、代理領件或回郵方式 |
清單中的董事、公司確認文件的簽署人、館處申請人及代辦人可能不同。各份表格應能清楚對照其身分與角色。
如另有公司聲明,請說明簽署人、代表資格及所在地。可參閱愛丁堡辦事處的一般說明,再按本案確認申請及補充資料。愛丁堡辦事處:文件驗證一般說明
公司代表在台灣,可以委託英國代辦嗎?
可以先提供完整檔案、收件要求及相關人士所在地,確認可接受的文件、簽署及代理安排。
| 處理事項 | 事前應確認 |
|---|---|
| 取得董事資料 | 由公司或管理人提供哪個版本 |
| 公司確認或簽署 | 代表人資格及適用核實方式 |
| 英國核證與 Apostille | 可受理文件及前置查核 |
| 館處申請 | 身分、代表資格及代理授權 |
| 正本寄送 | 所需套數、地址及時間 |
初步檔案審閱及內容溝通可先遠端進行。正式簽名核實、親筆文件或紙本正本要求,仍應按個案確認。
授權代理人送件、補件及領件,與授權他人代表公司簽約或操作帳戶,是不同的委託範圍。
蘇格蘭董事資料需要中文翻譯嗎?
請先向台灣收件方確認是否接受英文,以及需要全文翻譯、翻譯人資料或翻譯證明。董事身分、職稱及日期應忠實對應原文。
| 英文用語 | 中文表達與核對重點 |
|---|---|
| Register of Directors | 董事名冊,依實際年代及文件性質說明 |
| Current List of Directors | 現任董事清單 |
| Directors’ Particulars | 董事資料、董事詳情 |
| Historical Register | 歷史名冊,標明期間 |
| Director | 董事,核對實際職務 |
| Company Secretary | 公司秘書,與董事職務分開 |
| Officer | 依上下文譯為公司職員或相關職務,不一律譯成董事 |
| Appointment Date | 任命日期 |
| Resignation Date | 辭任日期,依原文件記載處理 |
| Cessation of Appointment | 任職終止,核對事件性質 |
| Service Address | 服務地址、通訊地址 |
| Usual Residential Address | 通常居住地址 |
| Month and Year of Birth | 出生年月,不能自行補入日數 |
| As at/As of | 截至指定日期 |
| Certified Copy | 核證副本,按出具方式判斷 |
| Scotland | 蘇格蘭,保留公司註冊地區 |
例如,原文顯示已離任時,譯文不能只保留 Director 而刪去離任狀態。若原文只提供出生年月,也應保留相同精確程度。
英文姓名、舊姓名與中文譯名應與本次申請資料銜接。如收件方要求護照姓名或指定中文名稱,可先提供相關依據。
需要翻譯完整驗證文件包時,請確認是否包括官方證書、公司聲明、核證頁、Apostille、館處頁面及全部附件。
常見補件原因與處理方式
| 情況 | 建議先確認 |
|---|---|
| 清單沿用舊制度名稱 | 確認本次接受的董事資料形式 |
| 只有多年前的董事名冊 | 查核後續任免及目前董事 |
| 混入公司秘書或其他職務 | 按實際角色整理 |
| 把已離任人士列作現任董事 | 核對任期及本次基準日 |
| 同一人多次任職被合併 | 分別對照任命及離任紀錄 |
| 混入關聯公司的董事資料 | 核對公司完整編號 |
| 公開資料缺少出生日期日數 | 以適當身分資料支持,勿自行補寫 |
| 把通訊地址當住宅地址 | 核對地址性質及所需證明 |
| 近期任免尚未在各份資料反映 | 整理申報與支持文件,查明差異 |
| 以董事身分代替交易授權 | 補充所需決議及簽署依據 |
| 只有網頁列印,沒有適用簽署 | 確認正式版本及前置核證 |
| 核證範圍只涵蓋副本 | 確認是否另需現任或完整性查核 |
| 已有 e-Apostille | 核對本案接受形式及補辦範圍 |
| 代理授權或代表資格不足 | 補齊本案申請資料 |
| 驗證後自行更改姓名或日期 | 先確認重新出具、核證及驗證範圍 |
發現問題時,應先確認正確資料及來源,再決定補充或重新辦理的部分。已完成的驗證頁不應自行接到修改後的不同版本上。
辦理時間與費用如何估計?
總時間取決於收件要求、董事資料查核、官方文件取得、公司確認、適用核證、FCDO、館處及寄送安排。
| 階段 | 主要影響因素 |
|---|---|
| 需求與資料審閱 | 現任、歷史或指定日期的查核範圍 |
| 董事任期查核 | 近期變更、多次任命及資料差異 |
| 正式文件取得 | 官方證書、公司清單或歷史摘錄 |
| 適用核證或公證 | 文件來源、簽署及指定證明文字 |
| FCDO 紙本 Apostille | 文件數量、資格及簽名查核 |
| 館處驗證 | 申請完整性、受理方式及當時進度 |
| 翻譯與國際快遞 | 頁數、套數及台灣收件地址 |
Ginkgo Advisory 可依完整檔案、台灣要求及截止日確認服務範圍並提供報價。費用可涉及官方文件取得、查核、文件製備、核證、公證、Apostille、館處、代理、翻譯及快遞。
約 2 個工作天的加急估計,僅指文件齊備、必要核證完成並符合條件後的 FCDO 紙本 Apostille 服務階段。完整交付日期須連同其他程序確認。
如需要多個歷史時點或多家公司資料,請先列出清單。這有助確認每份文件需證明的公司、人士及期間,並估計實際工作量。
董事資料可以與其他公司文件一起辦理嗎?
可以先列出整套文件,逐份核對用途、正式版本及核證方式。
| 文件組合 | 主要核對事項 |
|---|---|
| 董事資料與成立證書 | 公司身分、名稱及完整編號 |
| 董事資料與章程 | 董事身分及公司治理規則 |
| 董事資料與開戶決議 | 參與人、日期及授權內容 |
| 董事資料與股東資料 | 任職及持有身分分別確認 |
| 董事資料與身分證明 | 姓名、出生資料及識別一致性 |
| 歷史任期與更名文件 | 公司及人士資料的銜接 |
FCDO 指引建議先向收件方確認,需要一組文件共用 Apostille,還是每份文件分別辦理。館處對組合文件的受理方式也應事前核對。GOV.UK:多份文件的 Apostille 要求
官方證書、公司聲明及護照副本即使放在同一個 PDF 中,仍可能需要不同的前置證明。不能僅按頁數或檔案數目推定證明份數。
多家銀行需要各自留存文件時,應提早確認正式套數。普通影本不等於另一套獨立完成核證及驗證的文件。
常見問題
1. Scottish Register of Directors 中文是什麼?
通常稱為「蘇格蘭公司董事名冊」。實際送件時,應確認指歷史名冊、現任董事清單,還是包含董事資料的官方證書。
2. 蘇格蘭公司目前還必須自行保存法定董事名冊嗎?
自 2025 年 11 月 18 日起,公司不再須自行保存指定董事名冊,但仍須向 Companies House 登記及更新董事資料。公司為管理或商業用途保留的清單,應如實說明性質。
3. 台灣銀行仍要求 Register of Directors,應如何準備?
先向銀行確認需要的欄位、基準日及核證形式,再選擇可接受的官方董事資料證書、公司確認清單或歷史摘錄。文件來源及查核範圍應清楚。
4. Companies House 可以簽發包含董事資料的證書嗎?
其公司證書服務可加入指定董事資料,應在訂購前確認實際可提供的欄位、簽署與份數,並先核對台灣是否接受。
5. 直接列印 Companies House 網頁就可以送驗嗎?
網頁可供初步查核,但列印本本身不會自動具備官方親筆簽署或專業核證。應先確認正式文件及前置證明要求。
6. 董事清單能證明該人可以單獨簽約嗎?
董事身分與特定交易授權應分別確認。通常還需查看章程、決議、銀行表格或該份交易文件的簽署要求。
7. 公司只有一名董事,可以辦理嗎?
可按公司真實情況整理董事資料,再確認可接受的官方證明或公司確認方式。不要為了填滿範本而加入未獲任命的人士。
8. 蘇格蘭董事資料通常由愛丁堡辦事處受理嗎?
蘇格蘭來源文件通常先按愛丁堡辦事處安排確認。如公司聲明、簽署或核證涉及其他地區,應提供全部文件,確認適用程序。
9. 已有 e-Apostille,可以直接送館嗎?
本項服務以紙本 Apostille 規劃,並於送件前確認愛丁堡辦事處及台灣收件方的要求。已有電子版本時,可先審閱其可用性及所需補辦範圍。
10. 整套驗證可以在兩個工作天完成嗎?
約兩個工作天是文件符合條件後的 FCDO 紙本 Apostille 加急服務階段估計。董事資料查核、文件取得、前置核證、館處、翻譯及快遞時間另計。
辦理蘇格蘭公司董事名冊台灣驗證
台灣銀行、投資承辦人或交易相對人要求蘇格蘭公司的 Register of Directors、Current List of Directors 或董事資料證明,可先將文件及收件清單交由 Ginkgo Advisory 審閱。
我們可協助確認適合的文件形式、整理董事任職及支持資料,安排適用英國律師核證、FCDO 紙本 Apostille、愛丁堡辦事處驗證及國際快遞。如指定 Notary Public 公證,會先確認並協調相應安排。
聯絡時請提供:
- 公司正式名稱、完整公司編號及 Scotland 註冊資料。
- 台灣收件機構、用途、清單及指定範本。
- 現有董事清單、歷史名冊或官方文件的全部頁面。
- 需要證明的基準日,以及近期任命、離任或更名情況。
- 簽署人與申請人所在地、所需份數、翻譯要求及截止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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