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eychelles M&A

  • 塞席爾公司章程台灣驗證|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、Apostille 與 TRO London

    關於作者 林律師是常駐倫敦的英格蘭及威爾斯執業律師,受英國律師監管局(Solicitors Regulation Authority,SRA)監管,並已於英國外交、國協及發展事務部(FCDO)完成相關登記。 他曾於多間國際律師事務所及企業擔任法律顧問與公司內部律師,具備豐富的法律、文件認證及跨境實務經驗。 在 Ginkgo Advisory,每宗 Apostille 海牙認證及文件認證及跨境驗證個案均由林律師親自監督,確保整個流程具備一致性、準確度及端到端品質管理。 KH Lam, LLB, LLMGinkgo Advisory 法律顧問 塞席爾(Seychelles)公司辦理台灣銀行開戶、OBU 業務、投資、融資或股權交易時,收件機構可能要求 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(公司組織大綱及章程細則,合稱公司章程),了解公司的組織規則、股份權利及決策程序。 辦理前,請先確認三件事:章程是否完整、版本是否符合本次用途,以及需要由誰核證。 已有註冊證書、任職證明或 Good Standing,仍未必符合銀行對公司章程的要求。 Ginkgo Advisory 可協助核對完整章程、歷次修訂、現有公證及 Apostille,協調所需塞席爾當地程序、倫敦收件、適用英國證明與 FCDO 紙本 Apostille、TRO London(駐英國台北代表處)驗證,並安排完成文件寄往台灣。 Seychelles 列於 TRO London 商業文件受理範圍;個案仍須依文件來源、核證形式及館處要求安排。TRO London:商業文件驗證及受理範圍 請先提供 Memorandum、Articles、全部附件與修訂文件的完整掃描檔,連同核證頁、公證頁及 Apostille。如台灣收件方提供指定清單或核證文字,也請一併提供。 什麼是 Seychelles 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? Memorandum and Articles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