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作者 林律師是常駐倫敦的英格蘭及威爾斯執業律師,受英國律師監管局(Solicitors Regulation Authority,SRA)監管,並已於英國外交、國協及發展事務部(FCDO)完成相關登記。 他曾於多間國際律師事務所及企業擔任法律顧問與公司內部律師,具備豐富的法律、文件認證及跨境實務經驗。 在 Ginkgo Advisory,每宗 Apostille 海牙認證及文件認證及跨境驗證個案均由林律師親自監督,確保整個流程具備一致性、準確度及端到端品質管理。 KH Lam, LLB, LLMGinkgo Advisory 法律顧問 塞席爾公司更名後,在台灣辦理銀行帳戶名稱更新、OBU 業務、投資資料變更或合約相關手續時,收件方可能要求 Certificate of Change of Name(公司更名證明書),確認舊名稱與新名稱屬於同一公司的名稱沿革。 辦理 塞席爾公司更名證明書台灣驗證,應先核對正式證書、公司註冊編號、更名日期,以及本次需要銜接的名稱。若公司曾多次更名,也應先確認需要哪些歷次證書,再安排適用核證、公證、Apostille 與館處驗證。 Ginkgo Advisory 可協助核對文件與台灣收件要求,提供 solicitor certification(英國律師文件證明),並按個案需要協調 FCDO 紙本 Apostille、TRO London(駐英國台北代表處)驗證、倫敦收件及寄往台灣的國際快遞。 以下以塞席爾 **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mpany(IBC,國際商業公司)**的更名文件為主。請先提供更名證書、全部核證與 Apostille 頁面,以及台灣收件機構目前保存的公司名稱。 塞席爾 Certificate of Change of Name 是什麼? Certificate of Change of Name 是公司正式名稱變更的登記證明,中文也常稱為「公司更名證書」「公司名稱變更證明書」或「公司更改名稱證書」。…
關於作者 林律師是常駐倫敦的英格蘭及威爾斯執業律師,受英國律師監管局(Solicitors Regulation Authority,SRA)監管,並已於英國外交、國協及發展事務部(FCDO)完成相關登記。 他曾於多間國際律師事務所及企業擔任法律顧問與公司內部律師,具備豐富的法律、文件認證及跨境實務經驗。 在 Ginkgo Advisory,每宗 Apostille 海牙認證及文件認證及跨境驗證個案均由林律師親自監督,確保整個流程具備一致性、準確度及端到端品質管理。 KH Lam, LLB, LLMGinkgo Advisory 法律顧問 塞席爾公司委託他人在台灣辦理銀行、投資、簽約或交易手續時,收件方可能要求 Power of Attorney(公司授權書,簡稱 POA),確認受任人可以代表公司做什麼,以及適用的權限、條件與期限。 辦理 塞席爾公司授權書台灣驗證,應先核對公司批准、授權範圍與簽署資格,再按實際簽署地、文件來源及收件要求,安排所需核證、公證、Apostille 與駐外館處驗證。 Ginkgo Advisory 可協助核對授權書及配套資料,提供 solicitor certification(英國律師文件證明),並按個案需要協調適用公證、FCDO 紙本 Apostille、TRO London(駐英國台北代表處)驗證、倫敦收件及寄往台灣的國際快遞。 以下以塞席爾 **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mpany(IBC,國際商業公司)**的商業授權書為主。請先提供完整授權書、全部附件與現有證明頁;公司採用其他制度或文件涉及個人授權時,需另行確認適用要求。 塞席爾公司 Power of Attorney 是什麼? 公司 POA 是授予代理權限的文件,用來指定受任人,在約定範圍內代表公司提出申請、簽署文件、領取結果或辦理其他列明事項。 塞席爾 IBC 法第 39 條規定,在公司組織大綱及章程的限制下,公司可透過書面文件委任受任人,授予一般或特定事項的代理權。IBC 法第 39 條:公司授權書 文件中的角色 常見英文名稱…
關於作者 林律師是常駐倫敦的英格蘭及威爾斯執業律師,受英國律師監管局(Solicitors Regulation Authority,SRA)監管,並已於英國外交、國協及發展事務部(FCDO)完成相關登記。 他曾於多間國際律師事務所及企業擔任法律顧問與公司內部律師,具備豐富的法律、文件認證及跨境實務經驗。 在 Ginkgo Advisory,每宗 Apostille 海牙認證及文件認證及跨境驗證個案均由林律師親自監督,確保整個流程具備一致性、準確度及端到端品質管理。 KH Lam, LLB, LLMGinkgo Advisory 法律顧問 塞席爾公司在台灣辦理銀行開戶、OBU 業務、投資、融資或合約簽署時,收件方可能要求 Board Resolution(董事會決議),確認公司已批准哪些事項、由誰代表公司,以及授權的範圍與限制。 辦理 塞席爾公司董事會決議台灣驗證,應先確認決議如何通過、簽署人以何種身分簽名,以及送件版本是否包含完整附件。再依文件來源、實際簽署地與收件要求,安排適用的核證、公證、Apostille 及駐外館處驗證。 Ginkgo Advisory 可協助核對台灣收件清單、協調正式文件與證明安排,提供 solicitor certification(英國律師文件證明),並按個案需要安排 FCDO 紙本 Apostille、TRO London 文件驗證、倫敦收件及寄往台灣的國際快遞。 以下以塞席爾 **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mpany(IBC,國際商業公司)**的董事決議為主。公司採用其他制度、受特別規則約束或已有章程修訂時,應由公司及適當承辦人確認本案要求。 塞席爾 Board Resolution 是什麼文件? 董事會決議記錄董事層級作成的公司決定,例如批准開立銀行帳戶、接受融資條件、簽訂投資合約,或授權特定人士提交資料與簽署文件。 台灣收件清單所稱的「董事會決議」,可能指一份董事書面決議,也可能指會議紀錄內的決議,或從正式紀錄製備的核證摘錄。 常見文件名稱 文件重點 送件前應確認 Board Resolution 董事批准的決定及授權 實際採用的批准程序 Written Resolutions of the…
關於作者 林律師是常駐倫敦的英格蘭及威爾斯執業律師,受英國律師監管局(Solicitors Regulation Authority,SRA)監管,並已於英國外交、國協及發展事務部(FCDO)完成相關登記。 他曾於多間國際律師事務所及企業擔任法律顧問與公司內部律師,具備豐富的法律、文件認證及跨境實務經驗。 在 Ginkgo Advisory,每宗 Apostille 海牙認證及文件認證及跨境驗證個案均由林律師親自監督,確保整個流程具備一致性、準確度及端到端品質管理。 KH Lam, LLB, LLMGinkgo Advisory 法律顧問 塞席爾(Seychelles)公司辦理台灣銀行開戶、OBU 業務、投資、融資或股權交易時,收件機構可能要求 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(公司組織大綱及章程細則,合稱公司章程),了解公司的組織規則、股份權利及決策程序。 辦理前,請先確認三件事:章程是否完整、版本是否符合本次用途,以及需要由誰核證。 已有註冊證書、任職證明或 Good Standing,仍未必符合銀行對公司章程的要求。 Ginkgo Advisory 可協助核對完整章程、歷次修訂、現有公證及 Apostille,協調所需塞席爾當地程序、倫敦收件、適用英國證明與 FCDO 紙本 Apostille、TRO London(駐英國台北代表處)驗證,並安排完成文件寄往台灣。 Seychelles 列於 TRO London 商業文件受理範圍;個案仍須依文件來源、核證形式及館處要求安排。TRO London:商業文件驗證及受理範圍 請先提供 Memorandum、Articles、全部附件與修訂文件的完整掃描檔,連同核證頁、公證頁及 Apostille。如台灣收件方提供指定清單或核證文字,也請一併提供。 什麼是 Seychelles 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? Memorandum and Articles…